已把他的雜物搬進來,並且指揮她的傭人做這個做那個。
兩個星期之後,傭人便對玉歡抱怨:「王小姐,上工時講好只服侍你一個人。」
「我加薪水給你。」
「不是這個意思,遊先生吩咐我所有他的衣物要用手洗,還有,廚房地板天天要刷,嫌我手腳髒,叫我買醫生手術膠手套,用一次丟一次。」
玉歡不能相信雙耳。
不過,早發現真相好過遲發現吧。
接著,每到半夜兩三時,玉歡便被淋浴聲吵醒。
她朦朧地問:「睡不著?」
沒有人回答她。
第二天早上她起來上班,遊君仍在客房未醒。
「要不要替你準備早餐?」
「我已辭職。」
「什麼?」
他從來沒提過。
「老闆根本不欣賞我。」
玉歡呆住,對她來說,做工乃為賺取酬勞,故盡忠職守,有幾個老闆會表示欣賞夥計?
這一躺就是三個月,玉歡開始叫苦。
他也沒閒著,整箱香檳叫餐館送上來,入玉歡帳,還有,上午打網球,下午吃茶,晚上叫朋友來吃飯打橋牌,吩咐玉歡準備膳食。
玉歡像是進入另外一個空間,充滿疑竇驚怖,她不置信這種事會發生在她身上。
她非要同他攤牌不可。
那是他們第一次吵架。
接著是二次三次四次以至無數次。
白天上班,晚上吵鬧,玉歡情緒去到零點,已經到了自行了斷的時間。
她若不自救,沒有人會救她。
唯一可以做的便是與遊昌鴻斷絕來往。
想到已經投資了整整兩年時間與感情,不禁又想再拖一陣子,希望事情有轉圜餘地。
一日,遊君夜歸,又忘記帶鎖匙,吵醒玉歡,玉歡嘀咕兩句,他出了手,伸出拳頭,打在玉歡眼上。
玉歡進醫院休息了兩日。
出院第一件事,便是回到家中,叫人換鎖,並且把遊君所有雜物收進幾隻塑膠布袋中,喚來公司司機,吩咐他把袋送到遊家去。
接著,連電話號碼都改掉。
就那樣,與遊昌鴻在紛亂中分了手。
幸虧沒結婚。
結算這半年的盈餘,感情與精神上的損失不去說他,光是帳單就會令玉歡吃不消,每個月淨是長途電話便接近五位數字。
玉歡並沒有提心弔膽,她深信遊昌鴻不會上門來找她。
果然,她沒有再見過他。
經過此事,玉歡整個人沉默了。
她決定努力工作,暫時不在感情上再作冒險。
王玉歡所不知道的是,她住在大廈六樓,而只隔一條街,便是對麵人家的窗戶,兩家正好對著,可以把她家的情形看得一清二楚。
住在那裡的,是一個叫李楚萍的女孩子。
楚萍剛出來做事,租了這小小單位,準備大展鴻圖。
週末,她正在招呼男朋友李家文。
家文問她:「對面還吵不吵?」
「不吵了,那男人已經搬走。」,
「打女人的男人,真是另一類人。」
「是呀,那女子真不幸,明明由她支付全部開銷,他還那樣對她。」
「你怎麼知道他吃她的?」
「每天早上,她準八時出門上班,那位先生,還沒起來呢,一日我休假在家,看到他十一點才起床,直罵女傭吸塵吵醒他。」
「真有這樣下流的人。」
「不說你不知道。」
「他們離了婚嗎?」
「好象只是同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