喲!小萍,你們那邊怎麼樣了?”
就在他們穿越過迴廊,來到餐廳門口時,恰巧也看到小萍和大鵬從餐廳走出來,只是兩人的臉色有些怪異。
抬起頭看向水嵐的小萍,五官全擠在一起,無言地比比自己的背後。
“怎麼了?”還不知道她為何一副大難臨頭的樣子,快步走向地的水嵐,好奇地問。
“你果然和他們是一夥兒的,應經理。”
最後在餐廳門口現身的,竟是他們的直屬上司——創意總監,而伴隨在他身旁的還有一名使水嵐整個人當場僵住的人物。
“林總、迪金森先生,你們……好巧,竟會在這裡碰到。”回應上司的招呼,水嵐瞪著後頭的高大外國男子。
迪金森·普南,正是水嵐被美國總公司回臺灣的主要原因。
這名年長水嵐足足十五歲的男人,已經離過兩次婚,也有三個孩子,目前處於單身狀態的他,在某些女人的眼中依舊是炙手可熱的單身漢:巧克力色的雙眸與棕發,方臉、敦厚的長相,年近四十卻依然保有三十歲的壯碩身材,穿起BOSS的套裝也絕沒小腹,掛著年收入百萬美金的大廣告公司高階主管招牌,誘人的條件數不完。
所以當水嵐拒絕他的邀約時,不知道讓公司內多少女人跌破了眼鏡,直呼她是世界第一傻瓜。
從拒絕他之後到被調職前,兩人都沒有過接觸,因此可想而知,這一回的意外碰面對水嵐來說有多尷尬。要不是現在有多雙眼睛正監視著她(其中還有自己主管),而是他們單獨見面的話,毫無疑問的水嵐可能會揮拳揍他。
“嵐,你看來很好。”迪金森的笑容也有些生硬。
“是啊。”自嘲地勾起唇。“一想到我被調回來的理由,我怎麼能不努力地活得好一點?我知道有人正等著看我的笑話呢!”
迪金森的笑容消失,他沉下了臉。“你有充分的理由生氣,我不會把你現在的態度視為侮辱。”
“為什麼?把我踢回臺灣還不夠遠,再來是馬達加斯加島嗎?噢,我忘了,我們公司還沒在那兒設立據點呢,糟糕。”水嵐認為這種人根本不值得她“尊重”,從那件事之後,她也不會把他當成什麼主管來看待。公私不分,以工作來報復的男人是最差勁的。
“應經理,即使這兒不是公司,你也該小心自己說話的態度。”林總監額頭冒汗地阻止。
“噢,真抱歉,我的話冒犯到您了嗎?迪金森先生。”
男人無奈地搖頭。“沒有。”
“那就好,像我們這種小員工要是又在不知不覺中冒犯到高階主管,明天到公司後,搞不好會發現自己的位子搬到冰庫內呢。”水嵐哈哈笑道。
在場的同事無不為她捏了把冷汗。
項小萍心想:就算再有膽識,我想我過一百年也說不出這麼的話來。
沈大鵬心想:瞧水嵐這麼生氣,可見得迪金森那時做得有多過分,只能說是他咎由自取,活該被水嵐奚落嘛!
最後的最後,臉色最是蒼白的創意總監,心裡想的是:真要命,這個應水嵐,雖然人很能幹,企劃能力也很強,但這脾氣不改一改,連身為頂頭上司的我都保不住她的飯碗。
只是沒人有膽量把心裡頭的想法說出來,而身為局外人的迪渥更是完全插不上口,他從那個名叫“迪金森”的男人,很明顯地被水嵐的氣勢給壓制住,完全處於捱打局面的這一點就能判斷出來——這男人對水嵐有著非比尋常的好感,否則普通人是不會這般退讓的。
水嵐有追求者並不會讓迪渥感到奇怪,令他覺得有些納悶的是……自己在無意識中衡量著這男人在水嵐心中分量的這點……這能用“基於青梅竹馬的友誼而自然會有的反應”來作解釋嗎?
“嵐,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