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芳契心不在焉,「永實,你回來時我照舊接你飛機,我會穿你送的凱斯咪大衣,記住了。」
「芳契,你沒有事吧?」
芳契掛上電話。
她不再瞌睡,身體年輕力壯,蠢蠢欲動,大腦昏昏欲睡,不想動彈,情況怪異之極,活像武俠小說中形容的那種練功練得走火入魔的人,身體不受思想控制。
她決定出去逛逛。
真的,何必獨守空韓,沒有名堂。
她挑了一間比較斯文的酒吧,叫一杯啤酒,不消二十分鐘,已經有人前來搭訕。
不是那人想做生意,就是誤會芳契想做生意,要不,就以為在這種地方,一男一女可以做朋友。
真尷尬。
來者是個極年輕的男孩子,最多隻有二十歲。
芳契不相信她的眼睛,穿著淺藍色牛仔褲的他扔一扔手中的皮夾克在她對面坐下。
他朝她笑,雪白的牙齒似一隻小獸,他說:「我喜歡你。」
一向活在現實生活中的芳契覺得這像是一篇老女對少男戀愛言情小說中陳腔濫調的開場白,她實在受不了,瞪著少男。
「你好嗎?」少男問。
「你幾歲?」芳契的語氣如教師質問學生。
「十九,」他笑,「你呢?你大約二十三四五歲吧,不要緊,我喜歡同年紀較大的女性做朋友,小女孩,」他做一個不屑的表情,「棒棒糖,小白襪,沒意思,把她們留給髒老頭吧。」
芳契聽得目定口呆。
「看得出你不大出來走。」少男趨近一點。
芳契總算開得了口:「對不起,我情願一個人坐。」
少男一怔,像是從來未曾被拒絕過,稚嫩的臉上露出被傷害的樣子來,芳契怕他會忽然發難,他的體積可是成年人的體積,她退後。
「什麼?」少男說,「你不喜歡我?」
芳契揚聲,「領班,領班。」
領班沒過來,鄰座彷彿有人見義勇為,過來說:「這位小姐不打算同你做朋友,滾!」
小男孩見是個大男人,只得乖乖離開,那大漢卻一屁股坐在他坐過位置上,問芳契:「貴姓芳名?」
芳契不怒反笑。
她還天真地以為男女已經平等,可見她與世隔絕已經有一段日子。
事事還得靠自己,她嘆一口氣,開啟手袋,取出鈔票壓在玻璃下,匆匆離座。
怪不得人,也許是間單身酒吧,人人只有這一個目的,出來玩,講門檻,下次要請教有關人士。
她推開玻璃門,走到馬路上,看到寒夜一天的星。
芳契發覺她至今未曾學識享受人生,過不慣夜生活。第四章她在馬路上躑躅。
玩,也要培養一班玩伴,日子有功,一聲急哨,呼嘯而至,玩得出各種花樣來,現在怎麼玩?
白白浪費了這個青春的身軀。
想起來好笑,以往芳契一直抱怨她的痛苦是「年輕的靈魂被困在中年女子的軀殼中,」今日,又氣苦「年輕的肉體受古老思想困擾。」
人大概永遠不會滿足。
夜未央,一輛開蓬車駛過,喧譁熱鬧,芳契投以艷羨好奇目光,車中男女伸手招她,「來呀,參加我們。」
但芳契不敢,誰知這一班是好人還是壞人。
開蓬車兜個圈子,駛遠。
沒有用,顧忌太多,限制了身體的活動。
芳契深深嘆口氣,回家去。
清晨,芳契接到母親的電話。
平常,她每隔一星期與母親說幾句話:好嗎?天氣涼或熱了,當心身體,我有空來看你之類。然後每隔三兩個月,她去探訪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