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關的條件來交換,同意反對黨所提出的版本。
而眾所周知會關心此案的,都是反對黨中某幾名形象端正的“教育立委”。這些立委為了爭取一部分家長、婦女的票,一向都熱中在螢幕前塑造自己是兒童、青少年的“保護者”,自己是“弱勢”婦女的代言人,抑或自己是“炮打”無能教育部的第一線前鋒。
那時候透過法案的操作手法,佳築不必細想也知道。
『我們要保護兒童與青少年,對不對?』→對!(這沒人會說不對吧?)
『我們要保護兒童與青少年,那就必須把所有危害兒童與青少年的東西,隔絕在他們的生活圈之外,對不對?』→對!(到這裡,多數人都尚未察知,一句“所有”與“危害”有多籠統。)
最後,就可以簡化上列陳述為一股力量,讓草案出爐。
即使有部分人士對草案有意見,企圖修正草案的內容,但只要再加上這一段『要保護兒童與青少年,那麼就將這些全列入法律規範。凡是加害的人,全都捉起來關;凡是兒童與青少年可能會接觸到的危險物品,一律列管;任何反對兒童與青少年福利保護法的,就是社會上善良人民的敵人!』
相信那些起初“有不同意見”的人士與“不表贊同”的立委,也會搖身一變成為兒童、青少年福利最忠實的保護者。
而這就是少數人操縱媒體,媒體掀起輿論,最後輿論反過來拯救“有問題草案”的三部曲。
為了爭取婦女票源,為了爭取認同,那些高知識分子所組成的“菁英立委”就像他為了鞏固樁腳一樣,任何能掌握住婦女人心的保守議題,都成了他們在媒體面前宣傳的工具。
畢竟在保護孩童與青少年的堂堂大旗底下,哪個立委會出面說公道話?
只要以最簡單明快的邏輯取信於社會大眾,那麼再怎麼離譜的規定,也不會出現什麼異議份子的。譁眾取寵不是藝人的專利權,事實上,現在自己的同儕中,挾持民意以號令政府機關改變“原本”正確的法規,而有利於部分小眾,忽略公眾利益者的,不是沒有,而沉默的公眾就這樣無聲無息地被漠視、消失了。
縱使自己對“教育”的認識是粗淺的,也能在公開場合痛罵學者、專家懂個屁;縱使自己是吸菸一族,也能在“限制孕婦吸菸”的規定上投下贊成票;縱使自己家中的孩子,長大了就往國外的知名教育機關送,也能大剌剌地指責大學院校的校長濫收學生,只為賺錢。明明教育制度不好,身為制定各種法案、稽核各種預算的教育委員們也難辭其咎,可是問題絕對是“出在別人身上”、“出在執行者身上”,再怎麼樣,也絕不是制定法規的人有責任。
於是乎,可以看到官員下臺以示負責,而大多數在媒體前立場反覆不一的委員們卻不需為自己的“言行”負責。
在其中,真正被玩到死的,卻是攸關國家千千萬萬人口的法律。
怪不得老爸死也要選上立委,他當時的一番話,佳築還記得很清楚,那時聽了刺耳,如今則是有種“可笑又可悲”的同意。
『我幹了十幾年流氓都白乾了,兒子!你知道我們國家現在最大尾的流氓都在哪裡嗎?立法院啊!你瞧瞧這報紙上寫的,他們愛幹什麼就幹什麼。要加薪,大家一起投票表決就好了!要補助,大家一起投票表決,政府就得給他預算!要擴權、要增加席次、要蓋一棟豪華人辦公室,要什麼有什麼,還不會被條子捉去關!這不是比土匪強盜還要好乾嗎?我非選上不可!有這麼好的差事,怎麼可以留給別人去做呢?X的,林杯一定要做這個什麼立法委員啦!』
每當有人捉住他的背景大作文章,以“漂白立委”的稱號強冠於他頭頂上,佳築耳中也會響起父親爽朗的大笑,說著:『聽狗在吠咧!我流氓、我土匪?我哪有那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