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行!你今晚喝得太多了。”林方政並不擔心她的酒量,但絕對不放心對方的人品。這幫人如此糾纏,擺明了不僅僅是喝酒,萬一偷偷下個藥,那不是羊入虎口嗎。
關鍵是這幾個混蛋都沒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哪怕真下藥迷jian了,也是不用承擔任何責任的。所以即便是剛剛陳宏遠給了林方政一刀,直接把人砍死了,一點責任都不會有,頂多是送到特殊學校接受教育而已。
刑法規定,14週歲以下,對任何刑事犯罪都無須承擔責任。12週歲以上,14週歲以下,特別殘忍手段殺人的,需要層報最高檢批准才能追責。
陳宏遠忍不了這磨磨唧唧了:“好啊,把門拉上!我看今天誰走得成!邱虎,這沒你什麼事了,滾吧!”
邱虎臉上的慍怒一閃而過,對這個公子爺急不可耐不聽指揮,他也很是不滿。
但他不敢跟陳宏遠唱反調,老闆陳業成老來得子,對這個小畜生寶貝得很。
“李老師,這樣,我在外面守著您,全力保障您的安全。你看怎麼樣?”
林方政還想表示拒絕,拉著李寶璐離開。
李寶璐卻搖了搖頭:“可以。”
“李老師……”
“沒事的,放心。”李寶璐心中一暖,林方政在這種情況下,還能不顧個人安危保護她,“對了,別總是李老師的叫了,我好朋友們都叫我寶璐,你也可以。”
這是把林方政當成值得信任的朋友了。
林方政還想堅持,可見李寶璐態度堅決,又看了看現場的形勢,再堅持下去確實很危險。就算馬上報警,可能沒等到警察趕到,這個瘋子陳宏遠就要砍自己了。
關鍵是真撕破臉皮,對李寶璐極為不利,可能會受到傷害。而且還不知道這一塊的派出所是不是被收買了,萬一姍姍來遲,一切就都晚了。就邱虎的恰好出現,和讓自己報警無所謂態度,這個機率非常高。
經歷過這麼多事,哪怕是面對窮兇極惡歹徒,林方政也未曾退卻。那是因為自己孤身一人,且有斡旋的空間,可以想辦法出其不意。真要火拼起來,就算把歹徒弄死也不怕追責。
但現在,一來是有李寶璐在身側,怕殃及到她。二來這幾個少年心智極為不成熟穩定,一言不合就可以正大光明直接殺人的那種。三來真跟他們打起來,別的不說,在石中這個地界,憑藉陳宏遠的背景,給自己定個互毆拘留起來是隨便的事。
正處級又如何?手上沒有實權,一個小警察就能把你拷起來,而且還合法合規,你說你正當防衛?誰信吶?只要媒體一報道,在現在見官就罵的大環境下,沒有人會為林方政說話,只會唾棄林方政大半夜孤男寡女搞破鞋還幾句話不合毆打欺負未成年人。
更別說,上頭還有黃英典注意著自己。自己真要踩了法律的線,他估計高興得睡不著覺,馬上就會把自己的官帽摘掉,法律嚴辦,讓自己永遠翻不了身。在那種情況下,哪怕是孫衛宗,也不能說上半句話。
局面就是這樣,因為對方的年齡、狠辣、背景,諸多因素作用下,讓林方政行動一下陷入了死局。打贏了是錯,打輸了更虧。確實比那些歹徒難辦多了。
小孩子可以腦子一熱血濺當場,成年人不行,尤其是林方政這種當官的。寧可迴旋下死手,也不能傻乎乎地逞英雄去當場硬碰硬。
很多成年人認為,不過是一個小孩子而已,身高才到自己肩膀,要打贏他,小事一樁。只能說沒碰上真正的混子學生,在落後地區的垃圾學校,隨身帶一把彈簧刀都是稀鬆平常的事。
如果去少管所開展過普法活動,見過那些嘻嘻哈哈眼神迷茫的未成年殺人犯,就會明白,殺人對他們來說根本沒有概念,只要成功報復就行。哪怕這些滿了14歲的未成年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