厚一丈的青條石壘成的圍牆上,每隔五十步就會有一座敵樓,連同外面從清水河引來的護城河,共同圍住了十幾裡的城區,光是居住在鎮子裡的常駐人口,就達到五千五百戶,兩萬五千人,每年更有數千名探險者和坐地收貨的客商常年駐蹕……要不是管轄此地的雲城縣的藍家不願放棄這塊肥肉,用盡各種關係在朝堂上阻撓,這裡早已升格為縣城了。
對於前世見慣千萬人口大都市的雷烈,這小鎮甚至連最邊遠的縣城都趕不上,自然提不起什麼興趣,小妹卻不然。她從小身子弱,幾乎沒離開過村子二十里之外,到過最遠最熱鬧的地方也就數這小鎮了,還是隻有每月看郎中的時候才能來一回,自從進了鎮子,馬車的簾子就沒有放下來過,一顆小腦袋左看右看,只覺得眼睛都不夠使了。
作為方圓數百里內唯一的集鎮,小鎮上的貨棧數量甚至超過了其他店鋪的總和,不管是那些探險者從山中得來的天材地寶,還是獵戶們獵得的獵物,全都能在這裡找到買家,也正是這些商家的存在,才造就了小鎮的繁榮。雷烈到這鎮子上販賣獵物也不止一次,早已是輕車熟路,一路牽著馬車,徑直向著鎮子東面的一家貨棧行去,眼看著距離那貨棧還有百十步,突然看見一道金光從眼前閃過,飛快衝入到馬車之內。
第五章林遠山,構陷
雷烈這一驚非同小可,也顧不得是在大街上,光華一閃,長刀已經被提在了手裡,同時翻身上車,一把掀開車簾,看到眼前的情景,卻不禁一呆。
車廂內,一隻全身長著金色絨毛,外形和獅子狗差不多的小獸,正微閉著眼睛,舒服地躺在小妹的懷裡,嘴裡還不是發出愜意的嗚嗚聲,小妹則一手抱著那小獸,一手輕輕撫摸著它背上的毛髮,清秀的小臉上滿是笑意,顯然喜歡極了這小獸,抬眼見到雷烈提進來,笑著道:“哥,你看這小東西居然自己跑進來了,而且一點也不認生。”
雷烈鬆了一口氣,藏於身後的長刀悄無聲息地收入到體內,笑道:“看它這樣子,應該是有主人的,還是放了它吧,要不然主人找不到它,一定會急壞的。你要是真喜歡,等賣了獵物,哥給你買個一模一樣的小狗。”
這小獸能騙得過小妹,卻瞞不過雷烈的雙眼和感知,別的不說,光是那快逾閃電,連他都來不及攔截的速度,就不是普通家養的寵物能的,那一陣陣散發出來的,迥異於家畜的靈力波動,更充分說明了其來歷:這絕不是什麼獅子狗,而是一頭被人豢養的靈獸。
靈獸其實也是兇獸,只不過從小被人馴養,早已沒有了野性,從人類的敵人變作了助手,就如野生的狼群被飼養之後變成了替人看家護院的狗一樣。靈獸雖然因為野性消退,比起曾經的同類來在戰鬥力上稍差,卻在人的教導下多了幾分靈性,而且,正如詭變獸可以把自己變作弱小的兔子一樣,和兇獸同出一脈的靈獸都有自己的獨特能力,不僅可以充當打手,更可以有許多其他的用途,因而極受追捧。
但靈獸的馴養難度極大,成年的兇獸絕不存在被馴養的可能,只能從幼獸開始訓練,而一千頭幼獸中,最終能夠存活下來,變成靈獸的,最多不過三兩頭,市面上,即使最便宜的靈獸也要賣到二三百枚金錢,只有真正的世家富豪才能買得起。這小獸雖然不知為什麼對小妹極為親近,終究是有主之物,雷烈可不想因為一條小小的靈獸,把自己和小妹陷入到什麼麻煩裡去。
小妹身子弱,從小就不能像其他孩子那樣嬉戲,只能養些小貓小狗之類,對這些小動物極為喜愛,這小獸更是讓她隱隱有一種親近感,這時要讓她放掉,還真有些捨不得。但她生性乖巧懂事,知道哥哥說的都是實話,這金毛小狗看起來極為名貴,說不定是從哪個大戶人家偷跑出來的,如果被人撞見在自己的懷裡,再被人誣陷成小偷,必定會給哥哥惹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