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日後。
潮陽區人民法院。
“秦淮茹,女,32歲,經紅星路派出所調查,你在公共場合,公開承認你謀害丈夫賈東旭,並將犯罪動機,犯罪過程,全部闡述了一遍,在場連同公安幹警,一共有55人親耳目睹。”
“事後,又在你家藥鍋,以及丟棄的泔水桶裡發現了你描述的那些藥物,如五倍子,草烏,生川烏,生附子等毒性。”
“由此可以認定,你利用給賈東旭熬藥的機會,向他中藥裡面新增有毒的中草藥,導致了他的慢性中毒。”
“經過我們向醫療機構取證瞭解,這些有毒的草藥,長期服用,會導致人肝臟、腎臟不可逆的傷害,由此可以論證的出,賈東旭的死,跟你投入的草藥有直接關係。”
“秦淮茹,你對以上情況有何異議?”
“有異議,有毒的中藥不是我主動投放的,是偏方,而且有毒性,賈東旭也是知道的,我所有的藥,都是經過賈東旭同意的。再一個,我說那些話,是氣話,我是因為自責,所以才會說那些話,這不是事實,不是我做的。”
法官又道:“控訴方,還有什麼補充的證據沒有?”
這時檢察院的代表站了起來,“秦淮茹,雖然你矢口否認,不過,根據派出所的後續偵查,沒有任何赤腳醫生給你開這種偏方,並且我們走訪了所有的藥店,找到了人證,這些藥物,都是你自己去配的。由此可見,用草藥讓賈東旭慢性中毒,這是你有預謀的行為。”
檢方說完,法官又道:“秦淮茹,你還有什麼補充的。”
秦淮茹沒有想到,他們竟然找到了自己買藥的藥店。
這件事始料未及,的確對自己很是不利。
不過要讓她認罪是不可能的。
“我說過了,我的偏方是遊方醫生給開的,人家只提供藥方,又不售藥,所以我只能自己去買藥,我買了藥也未必能證明我是要毒殺賈東旭。”
檢方代表立即站了起來:“法官,犯罪嫌疑人這是詭辯。檢方抗議。經過我們的走訪調查,秦淮茹與同事許大茂勾搭成殲,為此,許大茂跟自己妻子婁曉娥鬧離婚。他們還在賈東旭的靈堂公然發現殲情,由此可以推論,她完全不尊重死者,甚至是羞辱死者,由此可見,她就是個沒有良知,完全不要禮義廉恥之人,為了跟殲夫在一起,她完全有謀害賈東旭的動機。”
法官和幾名工作人員開始合計起來。
由於這是個特殊的歷史時期,審判案子並不像後來一樣,要拖那麼長的時間。
經過簡單合計,法官便開始宣讀決議。
“秦淮茹,雖然你否認謀殺賈東旭,但是經過各方面的人證物證,證實,你明知草藥有毒的情況下,長期向其藥中新增有毒草藥,賈東旭的死跟你有直接關係,可以認定為蓄意謀殺。”
“謀殺罪成立,現判你死刑。”
一聽死刑,秦淮茹臉上一陣驚慌。
不過她很快想起了許大茂的叮囑。
只見秦淮茹突然大笑起來。
笑著笑著,就開始不停的嘔吐。
很快就吐了一地。
所有人都一臉驚愕的看著她。
過了片刻,秦淮茹才裝著回過神來的樣子。
“不好意思諸位,我懷孕三四個月了,妊娠反應有點嚴重,我實在是忍不住啊!”
法官這下臉色不好看了。
“秦淮茹,你真.....真的懷孕了?”
“是的,法官大人,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不信你們看,我肚子都有些鼓了,當然,若是你們不信,可以讓醫生給我檢查一下。”
這下法院的人徹底傻眼了。
因為孕婦不適用死刑,這是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