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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1章 欺人太甚】………
搖滾樂是簡單的,簡單得一點就透;搖滾樂是深邃的,深邃得不著邊際;搖滾樂是純潔的,純潔得不忍褻瀆;搖滾樂是骯髒的,骯髒得不堪再目。搖滾樂亦或是年輕的,就像每一位揹著行囊走在未知道路上的年輕人一樣,在路上發洩著過剩的青春荷爾蒙,這是最狂野、最原始、最憤怒也是最賦有**的衝動!
可究竟什麼是搖滾樂?搖滾樂又有什麼樣的意義?這是一個困擾很多人很多年的問題,更像是一個預先設計好的圈套。其實,這個問題是可笑的,就像有人問你什麼才是真正的愛情那樣荒誕,因為這根本沒有標準答案,一直以來都沒有。這就好比你走在路上,走在一條通往真理的路上,當你自認為接近真理的時候,總會被一些假象所迷惑,最終鬼使神差地回到了起點。於是,你就會再一次發出了相同的思考,再一次走在通往自認為是真理的路上並永遠這樣迴圈下去。
選擇一種音樂,就是選擇一種生活,如果你選擇了搖滾樂的話,那麼恭喜你,你進入了一個琳琅的世界,你的人生註定也會因此而與眾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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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998年年底,我們的主人公——年僅十七歲的荊州少年秦暮楚出現在人們的視線裡,此時的他已經深深地痴迷上了搖滾樂,並把成為一名受世人矚目的搖滾明星當作了自己的理想和追求!
這天午休,秦暮楚悠閒地趴在教室裡。他桌子上的隨身聽正在歡快地旋轉著,節奏亢奮、嗓音嘹亮的搖滾樂正透過耳塞灌輸到他的耳朵裡。隨著節奏,秦暮楚下意識地用腳輕點著地面,品味著每一個音符給他帶來的喜悅感。
“嘿!小子!給我站起來!”一聲大喝打破了教室的寧靜,也打攪了秦暮楚的興致。秦暮楚緩緩抬起頭,只見一個身材高大的胖子正以一種狂妄的眼神地看著自己,在他的身後,還站著四五個面露奸相的學生。
秦暮楚知道,這個胖子名叫周健翔,是光明中學裡有名的混蛋,拉幫結派、打架鬥毆、惹是生非……總之,在這所學校裡,沒有幾個人不害怕周健翔的。
但秦暮楚就是那幾個人之一。
秦暮楚打了個哈欠,不慌不忙地從椅子上站起來,不卑不亢地說道“你就是周健翔吧?有什麼事情嗎?”
要是平時,周健翔看到有人以這樣的態度對待自己的時候,早就一個嘴巴掄了過去了!但此時此刻,周健翔不敢草率地出手,因為他知道,眼前這個名叫秦暮楚的人也並非是等閒之輩。
周健翔環顧四周,最後目光落在秦暮楚手裡的隨身聽上,眼珠一轉,找到了一個藉口“也沒什麼大事,看你隨身聽挺高階的,我想借過來用幾天。”
秦暮楚心裡非常清楚,對方哪裡是來借隨身聽,分明就是故意找茬來了!他環顧四周,發現班裡的人很少,而且大多數是女生,心說不妙,估計班裡的男生都到操場上打籃球去了。秦暮楚是個聰明的人,他深知如若此時動手,就算自己再能打也不是眼前這四五個人的對手,於是他揉了揉眼睛,故意示弱般說道“哈哈,我當是什麼大不了的事情呢?不就是這個破隨身聽麼,你要喜歡就拿走,哈哈哈……還站著幹什麼,快坐快坐!”
秦暮楚一面賠笑一面拉過一把椅子。
周健翔被眼前這個情景弄懵了,他心想眼前這位是那個傳說中打架不要命的秦暮楚嗎?怎麼如此一副狼狽相?此時周健翔的心中充滿了疑惑,但他並沒有顯露出來,而是更加囂張地拍著秦暮楚的肩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