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部分 (第3/4頁)

乘佳釀,不知在地窖中封存了幾世幾年的陳年美酒。身為大戶人家的小少爺,他的生活自是衣食無憂、奢華於萬人之上了。

不知為何,今天的酒有些苦澀,不如往常那樣爽口。

其實他也並非生來就如此的。

時間回到十年前——“大笨蛋,臭泥鰍,快給我站住!”一群面黃肌瘦、皮包骨頭的小孩一邊罵罵咧咧一邊使勁兒追趕著前面一個白白淨淨、柔弱不堪的小孩。這小男孩一副弱不禁風的模樣,臉上是驚恐萬分的表情,一路沒命似地逃著,真乃惶惶如喪家之犬。只是他身子太弱,平日顯然又沒多鍛鍊,跑得甚慢,在那些追兵看來簡直是烏龜爬行的速度,只是為了看他狼狽逃竄的模樣才故意放慢腳步,大叫大嚷地追來。他人小,又不熟悉道路,東跑西竄就如沒頭蒼蠅一般。最後眼前一黑,抬頭一看才知是一堵厚厚的圍牆擋在面前。他用盡力氣想要抓住圍牆上凸出來的石頭爬過去,無奈手腳早已不聽使喚,疲軟無力如灌了鉛。好容易爬上了一點,手一滑又重重的摔在地上,滿手的鮮血。他顧不得手上鮮血,還想往上爬時,“追兵”早已一個個黑沉沉地壓過來,圍著他七嘴八舌的開始議論:“怎麼處置他?”“把他的衣服剝了賣到當鋪去!”“把我們的賭錢還回來!”“先揍他一頓再說!”

他只覺得他們說話的聲音越來越刺耳,越來越難聽,最後幾乎讓人無法忍受。就如同湯匙在瓷碗裡刮來刮去時發出的又尖銳又刺耳的聲音那樣,讓人聽了渾身起雞皮疙瘩,巴不得自己耳朵是聾的。他那時真的很想大叫一聲:“你們說話聲為什麼這麼刺耳?這麼難聽?”不管這問題看起來有多麼匪夷所思不可理喻。可是他們沒給他機會,拳頭和腿腳已經如暴風驟雨一般地落在他身上。這牆角又是個死角,他完全就躲閃不了別人的拳腳,只能在地上可憐地縮成一團,兩隻小手緊緊抱著頭大哭,也不去管身上已經捱了多少下。他偶然偷溜出門,就遇到這樣的對待,實在是始料未及。

原本,他在莊內成天一個人待著,甚是無聊,就想找些好玩的東西來解悶。後來師父要進城辦事,他便偷偷潛進師父小船,想偷偷進城看看熱鬧,幸喜未曾被師父發現。及至進城,當日又正是趕集盛會,一條大街熱鬧非凡,吃的、玩的應有盡有,因此不免耽擱了時日,誤了回去的時間。他人雖小,性情卻穎慧,因此拿錢買東西人家也毫無疑心,只當是家裡大人忙,差遣小孩子出來的。只是他出手甚是豪闊,因此不免就被一夥成天欺負城中小孩的混混盯上了。先是騙他說要和他猜謎,猜對了有銀子拿。不料一連幾個謎語都被思棋一語猜中,大為光火,想道這小孩子倒真是不簡單。於是又說要和他賽棋,只因這混混頭兒也是個自認*瀟灑的主兒,不願失了身份被人說硬搶人錢,因此上想出這麼個法子來騙思棋。誰知思棋年紀也就七八歲,下棋卻比那一二十歲的大人還老練,每一局都不到三十回合,混混頭兒就敗下陣來。如是再三,混混頭兒再也懶得裝大度,大手一揮,大家就來搶思棋的錢袋。思棋別的什麼都可給人,只這錢袋中裝了父母遺物,一把金鑰匙和一把金鎖,卻是萬萬不願給人,因此仗著人小從人縫裡鑽了出去,到底卻在牆角給人逮著。只是他這時卻早已把父母遺物藏在鞋底,是以被人搶去所有荷包、護身符、銀錢、金子都並不在意,一雙眼睛只是看著自己腳上那雙布鞋。混混們雖然貪心,到底還是留了他一身行頭,只不過原本潔白如雪的,現在已成了灰不溜秋了。

那天晚上,思棋從地上爬起來,拍拍身上的土,哭了。有生以來第一次,他無比強烈的渴望父母能在自己身邊,對自己微笑,安慰自己說沒事的。一直生活在眾人手心的思棋,內心總覺得別人對自己好是應該的,父母去世時他年紀尚小,不通世事,因此也不覺得多麼悲傷,只是覺得最疼他的兩個人彷彿要到很遠很遠的地方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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