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讀一遍就認識那些字了呢?大哥教他可是用了整整四天,一天五個字,他也只是會念,寫還寫不全。
“嗯,這有什麼難的,不信你看著。”拿起身邊的樹枝,林曉霜一邊嘴裡唸唸有詞,一邊在沙盤上勾畫,“趙,張,陳……”不是她要顯擺,實是這二十個字是姓氏,筆劃不算雜,恰好她都會寫,若是別的也不見得這麼快記住。
在林念祖吃驚的目光中,她一字不差。
“你總不會連姐姐都不吧?”林曉霜用起了激將法。
小朋友的好勝心被激起,他正襟危坐,一絲不苟地練習起來,林曉霜聽到他小聲的嘀咕:“我才會連個女子也不如。”她裝沒聽見,往後一躺,仰頭對著著天空,閉上了眼睛。
和煦的陽光透過枝葉的縫隙,點點灑在她的身上。她穿著母親張氏舊衣改制的衣裳,本是粉藍的顏色,洗成了灰藍,腰間繫了一條同色白花的裙子,半新不舊。長長的發未梳鬟,只鬆鬆的辮了根辮子,用紅繩綁了拖在腦後,這會兒髮辮垂在椅子後頭,扎辮子的紅頭繩像只振翅的蝴蝶,在春風中輕輕搖晃。
鄉間雖貧苦,勝在四時風光燦爛,四時風光,又以春日為最。等閒識得東風面,萬紫千紅總是春,漫山遍野,此花謝了彼花開,美不勝收。林曉霜每日裡最愜意的時光,莫過於這早間躺在院子裡曬太陽,透過籬笆編的低矮院牆,遠處的青山綠水,田野風光,盡收眼底。
她身下的竹椅是兄長林念宗專門為她編的,為此小書生的手被劃出好幾道血口子,倒讓她好生過意不去。椅上鋪了一層褥子,細細地與椅子綁在一起,不會硌人。
林曉霜勾起唇角,偷偷地笑。原以為這個世界不同了,這裡的文字會像天書一樣看不懂,沒想到啊沒想到,竟然是繁體字,還是正宗的楷書。
虧了當年初出校門時被死黨拖著給灣灣家當過編輯,雖然那時節是用鍵盤敲出來的,與提筆寫是兩回事,不過好歹繁體字與她算是混了個臉熟,大學時為了冒充文藝女青年,她還修過書法課,毛筆字尚算端正,不至於寫得像狗爬,將來若是有了條件,練練就會好的。
姐不是文盲啊!她慶幸地長嘆,還能繼續冒充文藝女青年的感覺,真好!
晚上林念宗檢查,發現一向粗心的弟弟居然破天荒地一字未錯,全部寫對了,不由得感慨,臭小子終於肯學了,很是表揚了一通。為了培養兄弟倆的感情,林崇嚴將小兒子交給大兒子教導,得知此事,亦是歡喜。
林念祖開心地看了一眼姐姐,正要開口說出真相,卻被林曉霜搶先開了口:“爹,大哥,從今天起,我想跟著念祖一起識字。”
“對啊,有姐姐陪我,我會學得更快,今天我只教她念一遍,她就全都記下來了。”
林崇嚴驚訝地瞪大了眼:“真的?”
“不光記下來,姐姐還會寫呢,一筆未錯!”林念祖笑道。
林曉霜低頭,羞澀一笑:“是念祖教的認真,我記性也還好。”
“女孩子家,學些女紅也就罷了,讀什麼書。”張氏開口反對。
“爹……”林曉霜拖長了聲音撒嬌,上前扯住林崇嚴的袖子,眼巴巴地看著他。
“呵呵呵,我林家書香門第,女孩子也不乏書讀得好的,霜兒既然有這樣好的記性,不念書卻也可惜了,”林崇嚴微微頓了一下,“或許將來,我們也是要回去的,讀些書明點事理,很是要得,就這樣吧,你就跟著念祖一起學習,有什麼不懂的,就問大哥和爹爹。”
“謝謝爹爹,辛苦大哥了!”林曉霜趕緊說道。
識字方能明理,老林同志說得太對了,她得為自己的“明理”先鋪條路,再找個出處,當文盲是沒有前途的。
準備進山
當林曉霜的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