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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帝建初元年(公元76年),充五十歲。
建初孟年,北州連旱。《明雩篇》。
建初孟年,無妄氣至。《恢國篇》、《須頌篇》。
歲遭氣運,谷頗不登。《宣漢篇》。
按:《章帝紀》:“永平十八年,是歲牛疫,京師及三州大旱。詔勿收兗、豫、徐州田租芻槀。其以見谷賑給貧民。”又建初元年丙寅詔曰:“比年牛疫,墾田減少,谷價頗貴,人以流亡。”
地動。《恢國篇》。
按:《章帝紀》,事在建初元年三月。
第五司空,股肱國維。《恢國篇》。
按:《章帝紀》,永平十八年八月即帝位,十一月第五倫為司空。
隱強侯傅,縣書市裡,誹謗聖政,今上海恩,犯奪爵土。《恢國篇》。
按:《後漢紀》十一雲:“建初元年三月丙午,傅坐驕溢,免為庶人。”章帝建初二年(公元77年),充五十一歲。
元二之間,嘉德流佈。《恢國篇》。
建初孟年,中州頗歉,潁川、汝南民流四散。聖主憂懷,詔書數至。《論衡》之人,奏記郡守,宜禁奢侈,以備睏乏,言不納用,退題記草,名曰《備乏》。酒縻五穀,生起盜賊,沉湎飲酒,盜賊不絕,奏記郡守,禁民酒。退題記草,名曰《禁酒》。《對作篇》。按:《章帝紀》,建初二年三月辛丑詔曰:“比年陰陽不調,饑饉屢臻。”《後漢紀》十一,建初二年夏四月,太后詔曰:“今水旱連年,民流滿道,至有餓餒者。”帝立楚王英子。《恢國篇》。
按:《楚王英傳》,建初二年,封英子為楚侯。
章帝建初三年(公元78年),充五十二歲。
零陵生芝草五本。《恢國篇》、《驗符篇》。
按:《章帝紀》,建初三年,零陵獻芝草。
章帝建初四年(公元79年),充五十三歲。
夏六月,雷擊殺羊五頭,皆死。《雷虛篇》。
甘露降五縣。《恢國篇》、《驗符篇》。
按:《章帝紀》,建初四年,甘露降泉陵、洮陽二縣。
章帝建初五年(公元80年),充五十四歲。
芝草復生泉陵六本。黃龍見,大小凡八。《驗符篇》、《恢國篇》。
按:《章帝紀》,建初五年,零陵獻芝草。有八黃龍見於泉陵。
章帝建初六年(公元81年),充五十五歲。
章帝建初七年(公元82年),充五十六歲。
章帝建初八年(公元83年),充五十七歲。
章帝元和元年(公元84年),充五十八歲。
章帝元和二年(公元85年),充五十九歲。
元和二年,始用四分曆,時待詔張盛、京房、鮑業等以四分曆請,與待詔楊岑等共課歲餘。盛等所中多,四分之歷,始頗施行。見《後漢書·章帝紀》及注引《續漢書》。《後漢書·律曆志》雲,在永平五年。
章帝時,麒麟五十一至。《御覽》八八九引《論衡》佚文。
按:《東觀漢記》,元和二年以來,至章和元年,麒麟五十一至。
元和、章和之際,此篇(謂《講瑞篇》)已成。《講瑞篇》。
按:《會稽典錄》雲:“《論衡》造於永平末,定於建初之年。”故至元和、章和之際,《講瑞篇》稿已成。《論衡》各篇,據其徵引史實,而可推定其造作先後者:《恢國篇》、《驗符篇》言章帝建初六年事(芝草生六本,黃龍見)。《齊世篇》雲:“方今聖朝,承光武,襲孝明。”《佚文篇》雲:“孝明文雄會聚,今上即命,詔求亡失。”又云:“楊子山見三府作《哀牢傳》不成,歸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