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部分 (第3/5頁)

位婦女拉了拉家常。兩個女人都感覺到張太平的變化很大,和人們常說的一點都不像,逐漸就沒有剛開始的害怕了,說話也不像之前那麼小心謹慎了。

蔡雅芝涮過洗過最後一次衣服,張太平端起洗過的木盆和蔡雅芝往回走。

等兩人走遠了,河裡的一個女人對另外一個女人說道:“張大帥沒有傳說的那麼可怕呀,要是真能對小芝好,也算是一個不錯的男人。”

“主要是看能不能堅持這樣對小芝好,都說狗改不了吃屎,就怕三分鐘的熱度,過幾天就又開始打罵小芝。”

已經走遠但卻能聽到她們談話的張太平笑了笑,後面這個女人說話還真會。。。嗯。。。真會用詞用語。

回到家裡,卻是又到了做午飯的時間。丫丫回來了,失蹤幾天的松鼠也回來了,阿黃和獅子都在。小櫻小武也在院子裡聒噪。家裡還是第一次成員這麼齊全。

張太平沒有理會幾隻在院子裡會動的動物,來到後屋中,從空間中取出放狼毛的木盒子,將狼毛取出來一一排列在書桌上。

然後從後院裡找到一支圓潤光滑的竹竿,削成一節一節的小段,每段二十三四公分長,每個小段上至少要攜帶一個結點。用刀子將竹段的端頭削平,然後將狼毛用膠水粘起來裝在帶有節點的端頭,再用膠水將縫隙密封起來。

裝好狼毫後,從另一端往竹竿的空洞中填充鐵砂。填充鐵砂主要是為了增加筆的重量,練過字的人都曉得,筆若太輕了就不好控制,難以寫出好字來。所以必須給筆筒中適當增加些重量才行。

最後再將這個埠封起來,如此這樣一隻狼毫比就做成了,當然這只是最簡單最原始的製作過程,要想美觀還得再在筆桿上下些功夫做些花紋或者題些小字之類的。一連將全部的狼毫都製作成了簡單質樸的毛筆,最大的有兩根手指那麼粗,最小的卻比筷子還要細得多。

“汪汪汪”跟著丫丫從外面進來的獅子張太平呵斥了一聲才停了下來。

“爸爸,這是毛筆嗎?”

“是的,想不想學寫字?”張太平問道。

“想學,寫像爸爸那麼好的字。”

張太平一聽不覺莞爾,又是爸爸那樣的,可見丫丫都自己很是崇拜了,什麼都以自己為榜樣了。

“那好,這支筆就給你了,以後每天就寫一會兒字。”張太平將最細的筆遞給了丫丫。

丫丫接過這支筆,並沒有因為它是最細的而心生不滿,歡天喜地的收起來,拉開抽屜放在小姨送的鉛筆盒中。

張太平卻道:“不要放在鉛筆盒子裡,爸爸給你製作一個小長木盒子,專門用來放毛筆。”說著出去找了一塊木板,拿著刻刀一陣快速的比劃,不大一刻一個長方形的小木盒子就出來了。將木盒子給了丫丫說道。

“毛筆不要和其他的筆裝在一起,要麼單獨放在一個木盒子裡,要麼和其他筆一起倒立在筆筒中。”

“嗯”,丫丫小心的將毛筆放到盒子中蓋好蓋子然後拉開抽屜放在抽屜中。

張太平做好筆,找來一瓶墨汁,開啟蓋子就有一股臭味冒了出來。其實這並不是真正的臭味,而是墨汁年代久遠而形成的味道,寫到紙上後就沒有了難聞的“臭味”,而是人們常說的墨香。開啟蓋子時“臭味”越重,寫到紙上後墨香越濃。

挑選了一隻中等型號的筆,再熱水中泡了泡,甩幹後才開始吸墨。攤開來一張白紙,當即揮毫在上面寫了一首詩仙太白的《俠客行》,並未寫完,只是寫到“事了拂衣去,深藏身與名”便停了下來。外邊有人喊。

“大帥在嗎?”

“汪汪汪”獅子的吼叫聲。

剛才還在用手支著頭滿眼崇拜地看著張太平寫字的小姑娘立即跑了出去,獅子便不叫了。隨後丫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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