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她能懷著經歷過的十八年的勇氣,重新選擇另一種人生。
她多麼幸運。
經過這段時間,李虹君跟孟聽雨也成為了朋友,便親近的調侃道:“老天爺當然喜歡你啊,給了你這樣漂亮的外表,還給了你聰明的頭腦以及一雙巧奪天工的妙手。”
“巧奪天工?”孟聽雨被逗笑,“過分誇張了啊!!”
李虹君挽著她的手,“我覺得一點兒都不誇張,你就是很棒很厲害啊。”
與此同時,徐朝宗回到宿舍。
他要回自己的床鋪,就會經過盛韜的床。
除非是他瞎了,不然一眼就能看到被盛韜放在書桌上的鑰匙扣。
多虧了盛韜如此張揚炫耀,最近他的閾值提高。至少看到這個鑰匙扣時,他儘管還是會不愉快,但也不會臉色陰沉到好像別人偷了他的寶貝。
當然,儘管如此,他還是覺得,盛韜這個鑰匙扣就是偷來的。
不過。
他這樣想,送出這個鑰匙扣的人,並不是他認識的那個孟聽雨,現在的孟聽雨充其量只是一個陌生人而已。
他何必生氣,何必跟一個無知的小偷較真,顯得自己也愚蠢幼稚。
盛韜坐在書桌前噼裡啪啦的在打字。
鍵盤聲音清脆。整個寢室都縈繞著這聲音。
殷明晚上通宵上網,白天才回來補眠,被這鍵盤聲吵得不行,宛如詐屍一般,從床鋪上探出頭來,有氣無力地說:“我說韜哥,你是不是在跟人網戀啊??”
盛韜回頭,沒好氣地糾正,“滾。”
然後炫耀似的說道:“我有女朋友我戀個什麼?別敗壞我的名聲。”
元旦那天他跟孟聽雨正式確定了戀愛關係。
想起那天,他還是心情很好,原來真正完美的告白,並不需要提前醞釀,也不需要群眾的打氣,更不需要準備太多驚喜。
他也沒藏著,沒幾天大家都知道他有了女朋友。
殷明切了一聲,“那你天天跟誰聊天呢?從我回來到現在,你的鍵盤就沒休息過,噼裡啪啦噼裡啪啦,吵得我都沒辦法睡覺!”
徐朝宗面無表情地坐在書桌前。
他很想隔絕掉這些沒有絲毫營養的無聊對話。
多聽一句都是在折磨耳朵。
可那些討人厭的話語還是鑽入到他的耳朵裡——
“跟粉絲後援會的人聊。哎,我這個月不是要跟聽雨看演唱會麼,最近她也挺忙,我又沒看演唱會的經驗,想給她一個好的體驗,總不能什麼都不懂吧?你不知道,這裡面事兒可多,她很期待這次的演唱會,那我身為男朋友當然要做足了功課,不然到體育館了,這也不會那也不懂,多影響她的心情。”
殷明緩緩地豎起大拇指,“韜哥你牛逼,我服了,真的服了。咱要是你有這份心,早就脫單了。”
大家都不得不服,盛韜在談戀愛在對待女朋友這件事上,比起同齡人更體貼也更周到。
也許是他現在年紀還小,當他有了足夠的閱歷,氣質也沉澱下來後,也許在想起“紳士”一詞時,首先就會聯想到他。
徐朝宗深吸一口氣——
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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