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部分 (第4/5頁)

錢。沒有錢怎麼辦?她只知道沒錢花了就找家裡要,媽媽常常是一邊數落她一邊掏給她。

“我壯起膽子去偷花店的花,然後悄悄地放進她的課桌裡。”

默然片刻,程實自己揭曉答案。目光遙遙地定在透明墨色的夜空,凝神睇望,彷彿看到年少時的自己,竭力鎮定地走進花店,趁著老闆不注意,抓起一束包好的玫瑰花就跑。他跑得很快,腳步慌亂而急驟,心跳也是同樣的慌亂而急驟。有人在後面吼叫著追他,他拼命跑拼命跑,終於把追他的人甩掉了。

成功偷到的那束花,趁著中午同學們都回家吃飯了,他悄悄地放進暗中喜歡了很久的那個女生的課桌裡。

偷花店的花送給喜歡的女生?!偷竊是倍受譴責的行為,但是蘇一卻沒辦法譴責程實那樣另類的浪漫之舉。她只關心一點:“那她都不知道是你送的花?”

程實臉上浮起一絲苦澀之意:“我沒留下紙條,並不想讓她知道是我送的花。可是她卻不知怎麼知道了,下午我去上課,剛進教室她就攔住我問,是不是我放的玫瑰花在她課桌裡?”

“當著教室裡那麼多同學的面她就問你了?”

蘇一覺得驚訝,這不太符合一個女生收到玫瑰花後的含羞帶喜的心理。要是她,肯定要把人叫到外面去悄悄地問,頓時有所預感事情的發展不會美好。

而程實,已經停止了敘述。嘴唇緊抿,抿成一抹痛楚的下弧線。用盡所有的努力來忘卻,可那些傷痛的記憶,始終如同一根拉得長長的橡皮筋。以為是遠離了,卻只要稍一鬆懈,它又會重重地反彈——彈得心一陣抽搐般的痛。

事隔多年,程實仍然清楚地記得,在他點頭承認是自己送的花時,那張洋娃娃般漂亮的臉上,是怎麼奇恥大辱般的表情。還有她同桌的那個女生,又是怎麼樣咕咕地直髮笑:“怎麼樣,汪雨茜,我就說我遠遠看見程實偷偷摸摸拿了一束花進教室,肯定是他送的。你還不相信,想不到吧,他居然也在暗戀你呢。”

那女生越說到後面越笑得厲害,彷彿遇上了全世界最最可笑的事一般。有幾個女生也跟著笑起來,陸續響起的笑聲,讓汪雨茜一臉羞恥的表情更甚,她把玫瑰花重重甩還給程實,連帶著一句錐心刺骨的話:“癩蛤蟆想吃天鵝肉。”

他的喜歡,在她看來是一種褻瀆。

如同劈面捱上一鞭子,程實整個人都懵了。班上那麼多同學在,或好奇、或好笑、或同情、或輕視……各色眼光交織著落在他身上,像無數銳利的手術刀精確地切割著他。更有人雪上加霜地竊笑:“全班男生最矮的是他,最土的是他,最醜的還是他。他憑哪一點喜歡汪雨茜,活該現眼。”

十四五歲的孩子說出來的話,有時比成年人要尖銳刻薄得多。因為太年輕,不懂得把握分寸,不知道惡語傷人六月寒,怎麼想的就怎麼說,才不管聽的人什麼感受。

程實聽到那句話時,有種一劍穿心的感覺,致命的痛楚。

是,那時他很矮,身高剛及一米六;那時他也很土,穿的衣服總是地攤上的廉價貨,因其便宜;那時他還很醜,整個初中三年,一直長滿一臉疙疙瘩瘩的青春痘。

他憑哪一點喜歡她——汪雨茜也是如此覺得吧?認為他與她,是完全不在同一等級的兩個人。所以他的心意,在她看來是笑話,是汙點,是需要極力撇清的東西。她鮮花般明媚的青春裡,他絕不是一隻受歡迎的彩蝶。他只是一隻蒼蠅,一隻立時三刻要趕走的討厭的蒼蠅。於是,她用非常激烈的方式,當著全班人的面拒絕了那束代表愛意的玫瑰花,以示她對他的不屑一顧和絕無可能。

這一刻,自覺受了侮辱的女生只想著自己的顏面,完全不顧程實的尊嚴。這是少年人獨有的心性:全世界自己最重要,除了自己,再想不到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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