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逾制,以強欺凌弱,以眾暴寡。二、二千石不奉詔書遵承典制,背公向私,旁詔守利。侵漁百姓,聚斂為奸。三、二千石不恤疑獄,風厲殺人。……二千石子弟恃榮勢,請託所監;六、二千石違公下比,阿附豪強,通行貨賄,割損正令。依此據而罰惡,故言‘以條問事’嘿嘿,這也是小治在大理寺諸官被派出察視地方之時,方才知曉的典故。”李治在我跟前倒也袒白得很。不過,他這話一出口,這才讓我注意到前面那番話的含義,把我給嚇了一大跳。
“你是說,就大理寺那幾十號人,去四方溜達了一圈,這麼下來就貶黜刺史縣令就有六十七人?”我不由得又重複了一句。生怕是自己聽錯了。乖乖。大唐的大理寺也太下得了手了吧?
李治點了點頭:“那是自然,但凡觸犯這六條之人。一但查實有據,必然上報尚書省,然後再由三省六部議定削官去職,但凡過失大者,就算是直接入獄者亦不為過……”
李治的解釋讓我明白了,大唐有兩套監督巡察制度,一向是定期巡察制度,由按察使按規定時間定期巡察地方,監察官吏。歲初巡察,至歲中巡察完畢,回京奏事。另一種是不定期巡查制度,由李叔叔根據形勢需要,臨時選派政府官員,一般主要就是大理寺又或者是御史臺地官員帶敕巡視地方,事畢即歸朝復職,任期也不長,並不固定巡察時間。這是一種隨時隨事巡察制度,直接向皇帝通報,具有較大的靈活性和突然性,更容易發現一些地方上的問題。
聽得我一個勁地翹大拇指,李叔叔這招也夠絕地,兩套人馬,各不統屬,按察使歸屬於三省管理,而臨時選派的官員卻直接對皇帝負責,若是其中產生了矛盾之處,自然皇帝陛下就會過問,然後接下來,自然會對矛盾之處嚴加核查,該哪一方的責任,就由哪一方承擔責任,或
,絕不留情。
“怪不得陛下老說官員不夠用,看來確實如此。”我總算明白李叔叔為啥老說人材不夠了,就因為這一套極其嚴格的制度對於百姓生產生活來說有著相當的好處,這也是為什麼唐初經濟空前發展,社會安定,政治清明,人民富裕安康,出現了空前地繁榮的原因,就是因為缺乏貪官汙吏地土壤,但是出現這一行為者,輕者,貶官,重者去職,更嚴重的,直接丟牢裡待著去,每年一次的定期和不定期地巡察,加上兩套班子各不統屬,更是杜絕了那種相互勾結滋生**溫床的可能性。
但是唯一地遺憾就是,每年都會讓相當數量的官員丟官去職,不過,我並不認為這是這套制度的弊病,反而是一套很好的激勵機制,正是因為有人罷官去職,才能使得真正有材德之人能夠上位。
嗯,這才是法制封建社會的最高境界,如果這套制度能一直這麼保持下去,如果大唐皇帝不是因為本身地原因,嗯,如果很多,後果也很嚴重,但我有一個想法,就是希望李叔叔能在世的時候,能夠建立建全各種良好的制度,使其能一直貫徹下去,貫徹到底,那麼,大唐萬世永昌也並非不可能的事。
就在我自個歪歪的時候,李治又有話說道:“說起這個,我倒還想起了一件大事,就是那位孔老夫子,這一年來,日子可是難過得緊哪。”李治的表情顯得很有些興災樂禍。
“怎麼了?老傢伙惹你了?瞅你那模樣,高興地跟又娶了媳婦似的。”我白了李治一眼,最看不慣他這種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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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治趕緊解釋道:“哪有啊,俊哥兒,這還不是前些年這老爺子整日地拿我來挑刺嗎?哼,我大哥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