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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盜們則遠沒如此風光,他們充其量只敢冒充海關人員或水警瞞天過海,或打通某些關節與己方便,卻不可能得到任何國家機器的支援:在現代文明社會,海盜行為已為國際法所不容,任何一個負責任的政權,都不會也不敢縱容和鼓勵。當代海盜們非但不能像德雷克那樣受封貴族、永垂不朽,或像克里斯托夫。康頓那樣娶個名門閨秀做老婆,順順當當地做個太平紳士,甚至連遺臭萬年都不可得:為了自身的安全他們不得不把自己的面目隱藏在頭套背後,他們的名字也很少為外人所知。

大航海時代的海盜擁有強大的戰鬥力,國家海盜不消說,海雷丁、多利亞叱吒地中海,德雷克是英國海軍的主力之一,即使普通海盜也不容小覷:“黑鬍子蒂奇”單船大戰英國皇家海軍,僅憑4條船就敢封鎖北美重鎮查爾斯頓,迪福小說《海盜船長》主人公的原型亨利。埃夫裡僅用幾小時就以弱勝強,消滅印度洋上龐大的莫臥爾帝國商船隊,他們可以和正規海軍陣仗相見、分庭抗禮而毫不遜色。與之相比,當代海盜雖被傳說“擁有先進裝備”,其實掌握的只是自動步槍、火箭筒一類輕武器,“911”後一度傳得沸沸揚揚的“滿載生化武器”的“恐怖艦隊”,最終不過是事出有因、查無實據的捕風捉影,即使最小型的海軍力量只要認真對待,都不難收拾他們,2006年初震驚世界的“海盜襲擊美國巡洋艦事件”,其真相不過是扮成漁船的海盜船突遇美艦臨檢、走投無路下的困獸之鬥,只裝備步槍、槍榴彈和單兵火箭的13名海盜僅幾分鐘就被美艦上威力最小的20MM機關炮打得1死6傷,最後全部被殲。

但現代海盜們想必會反駁說,他們也有自己的高招。

大航海時代的海盜駕著武裝到牙齒的大戰船,襲擊體形相仿的商船,而今天的海盜卻敢於駕著幾十噸甚至幾噸的小艇向龐然大物下手:2002年馬來西亞海域被劫持的“戰神”號,2005年索馬利亞海域被襲擊的美國豪華遊輪“精靈”號,都是超過萬噸的*;過去的海盜們船載有限,往往搶到大批戰利品卻只能白白扔掉,如今的海盜則“顆粒歸倉”,新一代懂經營、會駕駛的海盜更善於理財:“戰神”號上的6000噸棕櫚油被神秘地轉手賣出;2001年在印尼被劫的“彩虹”號,滿載的鋁錠在幾個月內被變賣一空;1998年在馬六甲被劫的巴拿馬籍“騰聿”號更絕,整條船改頭換面變成了另一家航運公司的財產,原先的船員則全部不知所終。

當然,兩代海盜間也有不少相似之處。

大航海時代的海盜並不像《加勒比海盜2》之類好萊塢大片那般駕著惹眼的特製船隻出海,而多是用普通商船改造,將前後甲板隔艙打通以便作戰,一旦失利或觸礁,海盜船長會首先燒燬船頭船尾,讓人無法分辨出這曾經是一條海盜船;今天的海盜同樣遵循就地取材和便於偽裝的兩大海盜法則,報道和傳說中那些裝備GPS的高速滑行艇只是一個小小側面,更多的海盜船其實就是乍一看毫無特別之處的普通船:奈及利亞三角洲地區的海盜常使用當地最普通的掛機獨木舟,而加勒比和馬六甲的海盜則有使用掛機橡皮艇的,至於假扮漁船、緝私艇等,更是司空見慣。在這一環節,“海盜傳統”倒可算得上“代代發揚”。

藉助外力也可算一大共同點。當年海盜們嚮往“國家海盜”的便利,今天的海盜則紛紛和國際犯罪集團或恐怖組織掛鉤,時代雖異,但有一點卻是相同的,只有納入某個龐大體系、併成為其重要一環的海盜,才是最兇悍、最可怕的。

其實說千道萬,古今海盜最大的共同點就是一個字:錢。大航海時代海盜集中於地中海、非洲沿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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