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裡明明白白證明的情況與賈珠有所不同,只有反證可用了。《諱辯》所言之“不偏諱”“不諱嫌名”之理,用到賈珠這裡是行不通的。不偏諱,是指如果父母的名字是雙字的,只要不是兩字並稱,都不用避諱——賈政的名字是單字;不諱嫌名,是指只避諱名字中的那個字,而不避諱同單、近音字。想來想去,也只有“若父名仁,子不得為人乎?”一句可用,可這又有些詭辯,人家說的是官稱,又不是名詞。
賈寶玉小心地道:“還有旁的官名呢……”賈珠苦笑著搖頭道:“你道我沒想到麼?只是這種事情只要有人提了,為了避嫌我都得有所表示……”
兄弟相對無言,又有賈政的小廝過來請賈珠:“親家老爺來了,要見老爺與大爺,老爺叫大爺過去呢。”賈珠只得一整衣服,去見李守中。賈寶玉捲了要找的東西回去準備細看——本來賈珠看這些東西是為了熟悉朝廷制度的,不想先做了這個用處,想了想,又卷本朝刑律回去。
賈寶玉回到房裡看了一回,官名倒找了一堆,諸如太常寺等處,只議禮不議政,官名也沒啥好避諱的,倒是可以的,心裡才好過了一點兒。林黛玉看著他的臉色不似前幾日難看,心道莫不是想開了?林黛玉的心裡,做人總不要老看著“做官”、“發達”一類,雖則不可無能猥瑣,也很不必這樣自苦。初接到訊息的時候,林黛玉也為表兄難過,但賈寶玉失魂落
51、一榮俱榮一損俱損 。。。
魄的樣子未必叫林黛玉覺得他功利了些——不就是不能做官麼?也不是不能考試,下場照樣能顯出自己的本事來,做不做官的,倒在其次了——到了賈家這樣幾代積累下來的貴族之家,難道要用一二實職來顯本事麼?
賈寶玉正色道:“我還真是為這事兒鬧的,我本是個俗人,總覺著男人丈夫要有點兒擔當才好。譬如姑父,若不是當朝探花,又領著差使,縱使祖上傳下的家業夠享用了,也未必保得住呢?我不是唬你,這世上多有家中有些東西的人,被有權有勢者看上必要巧取豪奪的,最終弄得家破人亡也不稀奇。”
林黛玉一怔,她還真沒聽說過這事兒,目前聽到過的最殘忍的事情不過是薛蟠買丫頭打死人而已。才想到這一節,賈寶玉又悄聲道:“說句心理話,你道薛大哥哥打死的是個什麼人?也是鄉紳之子小有家產的人……”說著一搖頭,“如今這府里人口漸多,我雖是老太太的孫子,卻不是長房,總要分出去住的,便是天子腳下少兇徒……后街上那些親戚可都是姓賈的,難道日後也要叫家裡人這般進府來奉承璉二嫂子不成?”
林黛玉低眉思量。賈寶玉有些擔心,要是把世外仙姝拐成個死魚眼珠可怎麼好?又釋懷——仙子是還眼淚的,自己已不是原版,白讓仙子哭一場算個什麼事兒?那邊林黛玉也覺得得賈寶玉說得可怕,卻不是沒影的事兒,心裡想什麼卻無人知道了。
賈寶玉這頭先按下,卻說賈珠去見了父親岳父。李守中憋屈著呢,女婿爭氣,誰不讚他眼光好?誰料出個攪局的人,把個喜事的心情掃了個七七八八。李守中於禮儀上頭非常重視,他的學問也好,一聽到流言就反映過來——這事並不嚴重,諸官職裡可供選擇的範圍實在太大,除掉避諱的字眼,還有不少可選——前提是皇帝想讓賈珠出仕!這是最難把握的一條。
又因李守中是個守禮的人,認為事情鬧到這樣,賈珠最好避嫌,主動要求不要考試了。說穿了,這是一個表明立場的問題。如果這事發生在一個不相干的人身上,賈珠還能為其辯護,但是發生在自己身上,就只有閉嘴,否則就是把仕途看得比孝道更高,要為物議所譏的。就如前朝丞相一旦遭御史彈劾,為表清白和不貪權位,第一件要做的事情不是上折自辯,而是先辭職。
李守中說了出了賈政不大好意思說得出口的話:“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