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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了,但是他的眼睛始終是閃亮的,他的手中始終緊握著一把刀,終於,一頭獵物不慎闖進了陷阱,他立馬跳了起來,一刀砍向獵物的脖子,那獵物很大很頑強,也很兇狠,最終還是被他逃了出去,但是它脖子上的血一直在流。而這個少年此時便順著血跡跟蹤獵物,一直跟蹤到獵物的血流乾了,也是獵物倒下去的地方,於是他開始用那把刀割下獵物腿上的肉,生起火來烤肉,有時候他餓壞了,就直接吃生肉,渴了又沒有找到水源,只好從獵物的脖子上吸一血解渴。他的獵物不但有野雞野兔、獐子狍子、狐狸雪貂,也有山羊野豬、蟒蛇山鹿,甚至有豺狼和灰熊。

楊銘道:“有人說老虎是山中之王,但是我覺得有一種動物比老虎可怕得多,那就是狼。”狼不但兇狠,而且狡猾,甚至比人還狡猾,更可怕的是,狼是群居動物,它們獵食的時候,都是一群狼出動的。“狼是我最厲害的我最怕的動物就是狼,它們曾經從我口中搶走了不少食物,曾經差點把我吃了,所以我基本上看到狼,我都會遠遠的躲開,但是如果我能殺死一頭狼,那我就可以殺死一群狼。”楊銘不疾不徐的道:“我曾經獵過幾頭狼,狼肉其實不太好吃,特別是生的,吃起來更是令人噁心,但是後來我發現這有一個好處,那就是假如你身上沾了狼的氣味,其他的狼都不怎麼敢攻擊你,他們有時候會把你當做同類,你看,狼雖然兇狠,但是從來不對同類下手,不像人。”確實,人是世上最殘忍、最狡猾的動物,人要害死同類,手法多種多樣,有些被害死的人,甚至不知道自己是怎麼死的,有些被害死的人,死得要多慘有多慘,最可怕的是,一個人要殺死另一個人的原因,更是有千千萬,比如說仇恨、嫉妒、女人,金錢、權力,甚至是,快感,殺人的快感,而假如一頭狼要殺死同類,它只為了一個目的——生存。

王錦低著頭沉默不語,楊銘的這句話令他感觸頗深。楊銘似乎沒有發覺他在思考,繼續道:“吃了狼肉之後,似乎一個人的身體都會變得敏捷起來,眼光會變得很敏銳,反應也很快,特別是飲了狼血之後。”王錦和孫蕊同時看了一下他的眼睛,他的眼睛很明亮,發著寒光,他們心道:“你的眼神如此寒冷,就是因為吃了狼肉,喝了狼血吧?”當然對這個問題,他們不用問也知道。楊銘說道:“我還發現狼有一個很特別狠可貴的品質,那就是服從,它們會絕對服從一個群體之主的命令,也會拼死保護它,所以如果你殺死了一隻領頭狼,而你身上又有狼頭的氣味,那這群狼都會服從於你,如果你殺死了狼王,那所有的狼都會聽你的。”他說到這裡,有點興奮起來。孫蕊看著他道:“難道你。。。。。。殺了一頭狼王?”聲音很小,似乎很吃驚又不太相信,楊銘看著她,笑了一笑,道:“那真的是我最刻苦銘心的經歷了,我覺得在那一刻起,我超越了我自己。”

☆、第五回:憶往昔荒野求存,悟道義浪跡天涯(2)

“我花了整整三年的時間來學習生存,來與野獸搏鬥,來適應各種環境,來應付各種情況,我一直都在那片樹林裡,從沒有走出去一步,直到三年後的一天,那一天也是月亮很亮並不十分圓,也是天寒地凍,早就下過雪,我忽然想起來父母已經去世整整三年了,不禁想起當年之事來,不知不覺就走出林子,來到野狼谷,來到當年我父母墜崖的地方,我在哪裡呆立了很久,又哭了一頓,不知不覺的被一群野狼給盯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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