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
你,
有沒有過,
一種體驗,
就是,
你和一個人,
吵架了,
吵的,
很厲害很厲害的那種。
而且這件事情,
明明都已經,
過去了,
好久好久。
久到,
你都有可能忘記了,
這件事情,
發生的原因;
久到,
你都不怎麼記得,
當時的情形,
久到,
你已經忘記,
當時的雙方的表情;
久到,
你已經沒有了,
當初的憤怒;
久到,
你為了讓自己開心,
選擇了不在計較。
但是,
你依然記得,
這個人,
曾經讓你,
很不開心過。
雖然,
你真的已經不記恨了,
但是,
我知道,
所謂的不記恨,
也只不過是
為了讓自己好過。
所以,
無論何時何地,
你只要,
想起了這個人,
就真心的希望,
她過得很不快樂。
因為,
她這樣的人,
不應該擁有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