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笑
曾經,
救助過一隻,
被家暴以後,
離家出走的流浪狗,
它帶著傷,
卻又保持沉默。
我,
出錢出力出志氣,
我,
管吃管喝管撐腰。
幾番交涉,
它最終,
是迴歸到原來的家庭裡,
可它迴歸以後,
非但毫無自省之心,
教養禮儀更是毫無長進。
而且行事作為,
也變得愈發地乖張,
不知禮法、
不顧廉恥、
頑劣不堪。
我逐漸的有些看不下去,
稍有勸導,
以為它會知道收斂些些。
誰知,
它居然對我嘶吼,
它回頭就對我齜牙,
還惡狠狠地把我給咬了。
你說,
我當初對它的可憐救助,
我當初護它的仗義執言,
我當初與它的同仇敵愾,
我當初於它的豪言壯志,
得到的,
竟是這般的結局。
現在想來,
可笑不?
你猜,
我後悔不?
說實話,
後悔我倒是不後悔,
如果重來一次的話,
我還是會那樣做,
因為我就是那樣的人,
見不得誰受委屈,
總是會仗義的幫助挨欺負的,
只不過,
我會覺得自己很可笑,
傻傻的不圖回報,
結果還捱了咬。
只希望,
那條狗,
如若在淪落到離家出走的時候,
請不要來我這裡,
否則,
我真的不介意,
把它剝了皮吃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