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2章 行業封殺永不錄用
半個月後。
也就是羊視事件的熱度冷下來之後的某一天,一份通知從光腚腫菊悄然下發到了羊視和各個地方電視臺。
“一段時間以來,個別編劇、導演、演員等廣播影視從業人員因吸毒、**等違法行為被公安機關查處,其行為觸犯了法律法規、敗壞了社會風氣,尤其是作為社會公眾人物,損害了行業形象,造成很壞的社會影響,對廣大青少年健康成長尤為不利。廣播影視作品是傳播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重要載體。”
“我們歷來倡導廣播影視從業人員遵紀守法,自覺踐行社會主義道德,抵制庸俗、低俗、媚俗之風;歷來倡導廣播影視文藝工作者追求德藝雙馨,透過優秀作品和良好形象在社會上傳播正能量。為進一步淨化音訊、熒屏、銀幕和網路環境,營造良好從業氛圍,現重申有關要求如下:”
“一、各級廣播電視播出機構要堅持正確導向,不得邀請有吸毒、**等違法犯罪行為者參與制作廣播電視節目;不得製作、播出以炒作演藝人員、名人明星等的違法犯罪行為為看點、噱頭的廣播電視節目;暫停播出有吸毒、**等違法犯罪行為者作為主創人員參與制作的電影、電視劇、各類廣播電視節目以及代言的廣告節目。”
“二、各級有線電視網路公司在電視影片點播、電視回看等業務服務中,暫停播出(點播)有吸毒、**等違法犯罪行為者作為主創人員參與制作的電影、電視劇和各類電視節目。”
“三、城市電影院線、電影院、農村電影放映院線和電影隊暫停放映有吸毒、**等違法犯罪行為者作為主創人員參與制作的電影。”
“四、網路視聽節目服務機構暫停傳播有吸毒、**等違法犯罪行為者作為主創人員參與制作的電影、電視劇、網路劇、微電影和各類節目,不得邀請有吸毒、**等違法犯罪行為者參與制作網路視聽節目、網路劇、微電影;不得製作傳播以炒作演藝人員、名人明星等的違法犯罪行為為看點、噱頭的網路視聽節目;”
“五、在廣播影視對外交流中,暫停有吸毒、**等違法犯罪行為者作為主創人員參與制作的電影、電視劇和各類節目的贈送、銷售和交流。”
“另:最近有一部分電視行業從業人員不務正業,不正常上班、在外開公司或兼職,並散佈對這個行業影響很不好的言論,為規範電視行業市場,現將以下人員從電視行業中開除,以後羊視和各地方電視臺永不錄用。”
“被開除的從業人員有:汪謙(邶滸電視臺);徐繼超(邶滸電視臺);薄荷(邶滸電視臺);張萌迪(邶滸電視臺)。”
“對以下從業人員予以嚴重警告處分:沈琳翔(邶滸電視臺);姚承洲(楠滸電視臺)。”
……
“這份通知看了半天不知所云,看到最後才發現是針對戰鬥汪的啊!而且把戰鬥汪的團隊連根從電視臺拔了出來。”
“光腚腫菊終於對汪謙動手了!真狠啊!行業封殺、永不錄用。”
“汪謙的主持生涯結束了。”
“其實汪謙很有主持功底,雖然不喜歡現在的《非誠勿擾》,但他以前的《真相》確實很不錯。”
“光腚腫菊就是狠啊!被汪謙在羊視總決賽上罵過之後立刻報復了回來,而且還找了個讓人無法反駁的理由。”
“這也怪汪謙,要當主持人就當主持人唄!搞什麼副業啊?”
“切!現在主持人搞副業的多了去了,我知道的就有開火鍋店的、有開天狗店的、有賣酒的、有做導演的,這行業裡做兼職開公司的人太多太多了,但光腚腫菊就只對汪謙和他的幾名同事進行了處罰,這明顯是雙重標準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