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部分 (第4/5頁)

乎翠綠的眸子,“好了,胖妞,快走吧,不然照你這速度爬也爬不到。”

“沒想到這麼多年了,學校還這麼破,一點都沒變!”

在這個季節樹葉稀稀拉拉的在半空的枝上交錯,路的盡頭是李政一和楊帆曾讀過的小學,破舊不堪的房子著實有些歲月。

“沒錢怎麼變啊,你這闊少爺啥時候為咱學校捐點錢?”楊帆隨口問了句,李政一併不說話,視線只是順著路望向遠處,此時的路靜謐無聲,闊葉喬木的枝椏整齊的向天空伸展著。

如今是週末已無上課的學生,李政一給看門老大爺塞了盒煙,就在這樣他們兩人居然大步踏入校園內,楊帆回頭望著翹起二郎腿抽菸的老大爺,極鄙夷的瞪了眼,“不負責!”

李政一卻嗤笑著搖搖頭,學校向東是一溜的大玻璃窗,教室內漆光油亮的桌椅上蒙著一層薄塵,明亮清透的陽光透過玻璃窗,如篩子般落下一層亮光,頓時彷彿時光也倒流了數十年。

“胖妞,你還記得以前咱們在幾班上課嗎?”

楊帆撓了撓頭,“我記得你搬走的那年,我在讀三年級,具體幾班倒不記得了。”

“虧你還好意思說自己記性好!”李政一仰頭望著淺暖的陽光,他似夢囈般痴痴的喃道:“三年二班。”

三年二班。

碰巧是周杰倫的一首歌。

多美的碰巧。

三年二班的門很破舊,楊帆已辨不出每間教室的區別,她只記得自己過去坐在靠窗的位置,那裡可以清晰看到學校的籃球場,籃球杆在陽光下拉出細長的影子。

李政一坐在楊帆的旁邊,木製課桌有些髒,他卻毫無顧慮的趴在上面,任由衣服抹去上面的塵埃,“胖妞,你還記不記得,以前有次上課我的筆掉在了地上,我低頭去撿,你也剛好要幫我撿,然後我們碰了頭。”

“那麼早的事誰還記得。”

楊帆環顧四周,木課桌被學生用小刀刻了許多印子,她低頭看自己的桌子竟驚喜的叫了起來,“你看,你看,這是我的桌子,居然沒換!上面還有我刻的‘早’字!”

“我還記得那時候咱們學了一篇課文叫《百草園到三味書屋》,之後大家都效仿魯迅在桌上刻了早字。”楊帆撫摸著課桌上用小刀篆刻下的字,字跡歪歪斜斜乍一看倒像是‘日十’兩個字,“我記得那時候剛用鋼筆,班裡就數你的字寫得最漂亮了。”

李政一抿起淡淡的笑,楊帆忽然記起在成都時,早上李政一不辭而別留下的便籤,上面的字實在與幼年相差甚遠,楊帆深嘆了口氣,“唉,不過您這大少爺,去了國外估計只會寫洋文了,漢字寫得還不如小時候呢。”

李政一的眉忽的一挑,似乎想到了什麼,卻又立刻恢復常態,他笑盈盈的盯著黑板,“你還記不記得小時候,你總跟班裡女孩子去跳皮筋,成天跳得連作業都不肯寫,結果你爸氣得衝到班裡,在黑板上寫了哪幾個字?”

楊帆回憶了下,猛地笑得前仰後合,她用力拍起手掌,“對,記得,記得,他寫的是:如有再帶吾女跳皮筋者,老夫必唾其面!”

楊帆對這事記憶猶新,那時她爸寫得一手飄逸灑脫的楷書,學校別的老師告訴他楊帆又跳皮筋沒寫作業,楊父真的是怒不可遏,當時就用粉筆蒼勁有力的寫下這些字,他的楷書遒勁而大氣磅礴,可一群三年級小孩子壓根看不懂這句話,次日竟繼續玩得忘乎所以。

☆、chapter26

經過校園旁的千尋石級時,楊帆頓了下,石階旁生鏽的鐵欄杆邊擺著成排的青瓷花盆,密密的花盆內栽著濃郁香甜的紅花,晶瑩的花瓣光潔剔透,如火龍般順著千尋石階一路攀爬向上,那樣妖嬈豔麗,彷彿瞬間就能迸濺出炙熱的火花。

花盆在淡青的天空下,如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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