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也不用擔心舍友好不好相處,大不了搬出去算了,反正他們也租了房子。
宿舍一共四個床位,就只有沒靠近門的那一個下鋪上面有東西,想來應該是剛才出去的那個青年的。
方明華看了一眼,就把季濤的東西放到了靠近門的那個下鋪,然後開始動手幫季濤整理東西。
季濤則是選好了一個櫃子,然後開始整理衣物,因為並不打算在這兒住多久,所以他並沒有帶太多的衣服。
其實本來季濤是沒打算住宿舍的,房子都已經租好了,可是方明華非說宿舍是增近同學感情的最好機會,大學不像高中那樣只需要埋頭學習就好了,還需要社交,而且特別是以後他們還想留在這裡發展,所以大學的時候就是他們擴充套件人脈的最好機會。
不過他們並沒有打算長住,比如週一到週五住到學校,週末出去住,然後等到大二或者是大學期,等同學之間都混熟,或者是不需要住校才能擴充套件人脈的時候再搬出去。
對此,季濤當然是應允了,反正一週還有兩天的時間是可以在一起的,而且平時也在一個學校,想見面也隨時都可以。
把東西整理完之後,剩下的兩位同學還沒回來,季濤就跟著方明華去給他辦理手續了。
方明華選擇的是金融專業,所以宿舍自然也就不在一棟,不過也不太遠,兩棟宿舍挨著,想去的話不到五分鐘就到了。
比起季濤的宿舍,方明華去的時候宿舍的人基本上已經到齊了,除了方明華是本省的,其他幾人竟然都是外省的。
季濤不得不承認,比起自己,方明華的交際能力要強很多,不過是半個鐘頭的功夫,他竟然已經跟宿舍的人混熟了,最後還一起連說帶笑的一起吃了飯。
一頓飯下來,幾個人基本上已經稱兄到弟了,連帶著對季濤,這個方明華的‘好朋友’都熱情的很。
季濤不得不感嘆,自愧不如。
按說季濤上輩子是跑業務發家的,嘴皮子應該很利才對,可是恰恰相反,除了非必要,他平時並不太喜歡說話,反而喜歡一個人安靜的看會兒書,可是到了要展示嘴上功夫的時候,又往往能讓人不得不信服。
吃完飯季濤就回宿舍了,本來方明華是想送他過去的,可是卻被季濤拒絕了,他又不是小孩子了,回去還要人送,而且方明華的東西都還沒整理呢。
回到宿舍的時候,剛剛自己看到的那個混身冒黃光的少年已經回來了,正坐在那裡擺弄著電話,看起來應該是在打遊戲。
現在的電腦還不像後來那麼普及,價格相對來說也要高一些,不過想到少年可能會是一個富二代,就又釋然了。
另外就是他身上的光芒已經變成了白色,它的顏色程度告訴自己,雖然他待人的態度高傲了一些,但是本質還是好的。
想到此處,再加上兩人又住同一間宿舍,季濤立馬就生了結交的心思。
“另位兩位宿舍成員還沒來嗎?”坐到自己床上,季濤面帶微笑的開口。
“自己都不會看的嗎?”抬頭看了季濤一眼,他就又把視線轉向了電腦,語氣有些不耐。
季濤笑了笑,並不生氣,不過他並沒有沒眼色的繼續說下去,明擺著那人現在的心思在電腦上。
找了一本書,季濤安靜的坐在床上看書,直到那位同學坐在累了,從電腦前站起來才又笑著問道:“你是本地的嗎?”
“嗯。”極其冷淡的嗯了一聲,就走到自己的床鋪前脫掉鞋子躺到了床上,並且拿出了一副耳機別在耳朵裡,一副閒人勿饒的狀態。
季濤:“……”
這是本來話就少呢,還是不屑於跟自己說話呢?
聳了聳肩,季濤就繼續低頭看書了,畢竟人家擺明了一副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