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玉鳳走的時候,確實是帶了些金銀細軟。 原本她只是一個閨閣女子,平日裡在家裡,衣食住行都是由家裡養著,每月還有月例銀子做零花,還真沒有什麼謀生能力。 就是偶爾繡繡帕子,那也只是為了打發時間,而不是為了賺銀子。 畢竟,知府家的小姐繡帕子去賣,若是被人知道了還不夠笑話。 她丟不起那個臉。 但她前世的時候嫁給了原主,原主又一心只管讀書,夫妻兩人的關係也不好,自然也不會經常陪著她。 空虛寂寞冷的時候,就想找點事做。 所以原本安排了掌櫃打理的陪嫁的嫁妝鋪子,她都扒拉到手裡來自己經營,掌櫃的只負責從旁協助,因此多少還是懂那麼點經營之道的。 她將那金銀細軟帶出去,一來是為了自己的衣食住行,畢竟出門不是在府裡,什麼都有人幫著打理,出了門那是處處都需要花錢。 二來也是想用這筆錢做起始資金,自己做生意。 朱玉鳳自心裡覺得,自己是有大造化大本事的,要不然怎麼別人不重生,偏偏她重生了呢? 之前在家裡不顯,那是被家裡的那些規矩和條條框框束縛著,她的本事沒有得到發揮。 現在離開了家,離開了父親和嫡母的管束,那可不就天高任鳥飛,海闊任魚躍了嗎? 不過既然逃出來了,那自然是要離開府城,要不然在父親的眼皮子底下,遲早都是要被找到的。 若是真被找到了,或許父親還能網開一面放過她,但她那個好嫡母可不會! 就比如這一次,她那個好嫡母就提張讓她悄無聲息的“病死”在自己的院子裡。 這是何等歹毒的心腸! 可憐她的姨娘死的早,要不然自己也不能像個小可憐似的任人欺負。 前世把自己嫁給了那樣不堪的一個男人,這一世更狠,竟然想讓自己死在院子裡! 這種死能是好死嗎? 你不仁,我不義。 既然你們都準備弄死我了,那我從家裡偷拿點金銀細軟也是應當應分的。 所以朱玉鳳在離開知府的府邸時,不但把她自己的金銀細軟都帶走了,還偷偷潛進知府夫人的臥房裡,偷走了她的許多首飾,還有幾張放在匣子裡的銀票。 因為朱玉鳳偷的並不是她擺在梳妝檯上的匣子,因此知府夫人也沒有在第一時間發現。 等到天亮後,吩咐丫鬟給她梳妝時,就見看守朱玉鳳的婆子跌跌撞撞的來稟報,說是三小姐不見了。 知府夫人頓時勃然大怒,一邊吩咐人滿府裡尋找,一邊又吩咐人堵住前後門,不允許任何人進出,一邊還派人去通知丈夫。 到了此時還沒有人發現府中失竊的事情。 而朱玉鳳此時,已經在城門剛開的時候就離開了府城。 此刻打扮成了一副鄉下婦人的模樣,頭上包著頭巾,挑著一副扁擔。 此時的扁擔裡,就放著她帶出來的金人細軟,上面還放了些輕便的幹菌子,蓋住了下面的包裹。 如果沒有官府的特別安排,出入城門的時候,身上也沒有帶武器,守城的官兵也不會查驗,因此就讓朱玉鳳這樣矇混過關出了城。 作為一位重生的女主,朱玉鳳多少還是有點運道在身上的。 等到知府夫人在府裡,遍尋不見朱玉鳳,緊接著又發現府裡多處被盜,這才急惶惶的安排人去城門口攔截。 然而此時的朱玉鳳早已離了暨陽府城,在城外買了一輛馬車,就在車廂裡換上一身男子的衣服,自己裝扮成一個年輕男子,趕著馬車離開了這裡。 雖然前一世只看人趕過,這是她第一次上手趕馬車,但買馬車的時候特意請教了一番,因此很快就上手了。 朱玉鳳也不認識城外的這些路,只挑了寬闊些的路趕車,不日到了一座縣城。 稍作歇息整頓之後,略一打聽,到這座縣城也隸屬於暨陽府城,她跟人打聽了路,立刻又出發了。 這一切,都跟原主死亡的那一世,朱玉鳳逃亡的路線一般無二。 家裡出了內賊,還被盜走了這許多財物,雜七雜八的加起來,總價值竟然已經超過了三萬兩! 雖說是三年清知府,十萬白花銀,但朱知府平日的開銷也大呀,他後院裡有六房妾室(死了的不算),加上一個正妻,先不說他後院裡那些還未出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