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說:「帶回給媽媽看看也好。」
輪到念之要見我媽媽,我就推他。
我說父親早已去世,母親一直心情欠佳,時機沒有七分光之前最好不要去剌激她。
一直推一直推,推到兩年後的今天,實在推不開了。
我打算選一個週末,那是母親的「朋友」永遠不會出現的時候。他姓胡,我從小沒有稱呼過他,見到他也不笑,很高興的時候才點點頭。
避開他又不是太難的事,躲在房閒裡讀書不就得了,他又不住在我們這裡。
房子,是他買的,裝修,也是他付的,這些我都知道,母親的房間本來是我的,佈置豪豪華,粉紅色,似小公主住似的,我拼死也不肯搬進去,母女幾乎翻了臉,此刻媽媽自己住。
而我則往一間很樸素清新的白色小房間。
我有點怕姓胡的。
這種男人……背妻別戀,色狼本色不知幾時露出來,一下子撲到我這裡──
我一直擔驚受怕。
我知道母親也知道我怕。是以我們兩個人很少坐在一起正式談這件事。
可以理解我的童年過得非常不愉快。
過了十八歲才開的竅,覺得能夠理智地應付一切事宜,所以才處之泰然。晚上休息,我還是維持鎖門的習慣,這是很難改得過來的了。
人各有命運,差別只在悽慘與否,成年人都得獨立,一切不愉快都成為過去。畢業後我出來工作,脫離母親的家,我很嚮往這個日子,有自己的家,自己的地方,堂堂正正做人。
……我不怨母親,到底由她養活我這些年。
有時候空閒,坐在房內許久許久,企圖歸納我童年的記憶,想追索父親的印象。
我想一想:「那當然。」
我早已決定在週末帶念之來給媽媽過目。這純是儀式,不可避免傳統上的姿勢,即使她說不好,我與念之還是要訂婚的。
我們很少想到遙遠的將來!都市人生活複雜,靠的是雙手,不是福氣,誰也不再希企得到天老地荒的感情生活,有則有,無則無,斷然不會為之生,也不會為之死。
這一分鐘,這一刻我愛念之,念之愛我,已經足夠。
母親大概不會明白。
念之來的時候穿得很漂亮。
我手上戴看一隻蚊型鑽石戒指,還是我與他兩個人合資購買。我想咱們還是學生,訂婚是兩個人的事,買戒指當然也順理成章成為兩個人的事,何必斤斤計較。
我們喜氣盈盈的回到家,母親一早準備好一切,歡迎念之。
她打扮過了,穿得很整齊,看上去更有股楚楚風姿,母親在十八、九歲那年生下我,說實在的,若不是她作風古老,看上去頂多像我的大姐姐。
念之表情有點愕然,大抵他末曾想到我母親長得這麼漂亮。
他叫她伯母。
媽媽很滿意念之,笑道:「快要叫媽媽了。」
我根少看到她笑,她笑起來根美,簡直像五十年代電影明星風範,有默吸引力。
我在這當兒想到胡氏被她吸引,不是沒有原因的。
我們吃了頓午飯,剛談得入港,忽然門鎖一響,那老胡啟門進來。
我頓時呆住,捧住飯碗的手價在那裡。
這個老胡也太不識相,怎麼會在這個時候忽然進來?我已經特地不選週日,怕就是怕會撞見他,誰知他還是掏出鎖匙,堂堂正正的開門進來了。
真是命中註定,我不怒反笑。
母親面色卻變得灰白,顫抖抖地手足無措。
我只得站起來解圍:「念之,這是胡伯伯,我母親的朋友。」
胡氏也尷尬得很,他非常不好意思,像是巴不得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