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一想,以前什麼LV、什麼DIOR、什麼愛馬仕的,不過是一些商標而已,一些喜歡高富帥的女人,隨手送幾個給她,就能弄上床了。
可現在呢,LV的包包是買不起了,不過LV帽子倒是有機會戴了。如此的天壤之變,那些瀟灑慣了的高富帥,豈能夠受得了?
而不必多想,敢來拉斯維加斯玩玩的,哪一個不是高富帥?可惜,十賭九輸,其中一大半的人都變成了*絲。那麼他們想一想,當初的風光生活,現在自己卻過不了了,為何,因為自己沒有錢了!那麼怎麼弄錢來呢?腳踏實地,勤勞苦掙肯定不是他們的風格,於是乎,這些人就演變成了拉斯維加斯的一些害蟲。
所以林峰出去玩,他自己當然不怕了,他也不會去擔心狼群的其他人,但是小妖嘛,她畢竟是個女人,林峰怎麼可能放心讓她一個人呢。
好在小妖沒有其他女人那樣的習慣,她幾乎從來不化妝的,因為她自己覺得那樣太煩了。因此林峰根本不必抽上一包煙來等老婆化妝,不幾分鐘,小妖就清清爽爽的出來了。
依偎在了林峰的懷裡,兩人就走了出去。離開了酒店,林峰一時想不到去哪兒玩,就問小妖,小妖想了想,嘿嘿笑道:“親愛的,要不……我們也去賭兩把吧?”
林峰一臉的黑線,訥訥的說道:“你確定?我也許可以輸的連回家的機票都買不起……”
“沒事,你變成了窮*絲,姐姐包養你。”小妖大模大樣的說道。
林峰哈哈大笑,不過既然小妖想玩,林峰自然不會拒絕而壞了她的心情,便點了點頭說道:“那好,咱們去哪裡玩?”
“上次咱們不是來過嘛,我想金幣那傢伙肯定還是在那賓克斯賭場,咱們也去那裡玩吧。”小妖想了一下說道。
她這麼一說,林峰倒是記起來了,幾年前,狼群有一次接到了在加拿大北部的一個任務,完成了之後,金幣提議來拉斯維加斯玩玩,這裡其實是很多傭兵玩樂的地方。要知道,傭兵們都是刀口舔血,今朝有酒今朝醉的,因為他們不知道是否下一次出任務的時候,還能不能活著回來!
所以傭兵們奉行及時行樂,像拉斯維加斯這樣的地方,無疑是他們最好的選擇啊!做完一次任務,手裡有錢了,難道存起來?那要是明天就掛了,這些錢豈不是便宜銀行了?所以說,有了錢就去痛快的花掉,是傭兵們的共同選擇,也有其他的一些人比如殺手,同樣會有這樣的想法。
他們來錢快,卻又是高風險,因此才有了這樣的風氣。
上次比較搞笑,金幣是完全大殺四方,拿籌碼都拿不下,最後是用餐車放在身邊裝籌碼的。最後,賭場方面的負責人,實在是看不下去了,出來請金幣過去說盡了好話,不僅全額兌換了那些籌碼,甚至還倒貼他一百萬美金,只是希望他能夠放手……
金幣倒也不是那種一賭就紅了眼的人,他只不過是喜歡玩這個,人家話都說到這份上了,加上也做的很到位,他自然不好意思再繼續下去了。本來打算換一家賭場的,結果居然被告知,他現在是整個拉斯維加斯所有賭場不歡迎的人。
當然了,敢在這裡開賭場的,必定都是有強大的實力的,倒也不會怕金幣,只不過,總沒有人喜歡有這樣的一個傢伙跑到自己的店裡來。而且,他們開門做生意,來者都是客人,豈能真的開趕?那豈不是顯得自己很沒有品嗎?許你們賭場贏錢,就不許賭客贏一些麼?
但是,每一個賭場都做的很好,但凡金幣過去,馬上一百萬奉上,禮貌的請他離開。而金幣也不是一個不知好歹的人,這麼幾次之後,他也就沒有了心思,乾脆拿著這些錢去胡吃海喝,泡美女,照樣玩的風流快活。那段時間,金幣無疑是整個賭城風頭最勁的人了!
林峰倒是有些好笑,不知道那些賭場的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