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而入於孫脈經脈。自外而內。由陽而入於陰。此陰陽血氣外內互動之妙道也。雞足者。以足緩伸緩縮。如雞足之踐地。蓋以疏陽明之經脈。以通衛氣之所出也。胗視其脈大而弦急。及絕不至者。及腹皮急甚者。此衛氣留滯於始生之處。非蓄蘊於所以所出之道路。故不可取之外穴也。此論衛氣始生始出之常所。與行陽行陰之度數不同。故反論其失常以證明之。
黃帝問於伯高曰。何以知皮肉氣血筋骨之病也。伯高曰。色起兩眉薄澤者。病在皮。唇色青黃赤白黑者。病在肌肉。營氣濡然者。病在血氣。目色青黃赤白黑者。病在筋。耳焦枯受塵垢。病在骨。
此言衛氣從內之脈絡。佈散於皮肉筋骨之間。而各有所在也。色者。氣之章也。兩眉間。即關中。
乃肺之部。肺合於皮。故色起兩眉薄澤。知衛氣之病在皮也。肌肉者。脾土之外合。土灌四髒。故觀唇色青黃赤白黑者。知
衛氣之病在肌肉也。營者。血之氣也。濡、潤也。血之液為汗。汗出而濡然者。知衛氣之病在血氣也。
肝主筋而開竅在目。視目色之青黃赤白黑者。知衛氣之病在筋也。筋合於三陰三陽。十二經脈。故五色之並見也。耳者腎之竅。耳焦枯受塵垢者。知衛氣之病在骨也。夫皮肉筋骨。脈外之氣分。衛氣出於形身。而各在其處也。
黃帝曰。病形何如。取之奈何。伯高曰。夫百病變化。不可勝數。然皮有部。肉有柱。血氣有輸。
骨有屬。黃帝曰。願聞其故。伯高曰。皮之部。輸於四末。肉之柱。在臂脛諸陽分肉之間。與足少陰分間。血氣之輸。輸於諸絡。氣血留居。則盛而起。筋部無陰無陽。無左無右。候病所在。骨之屬者。骨空之所以受益。而益腦髓者也。黃帝曰。取之奈何。伯高曰。夫病變化。浮沉深淺。不可勝窮。各在其處。病間者淺之。甚之深之。間者少之。甚之眾之。隨變而調氣。故曰上工。(數上聲勝平聲間去聲)
此承上文而言衛氣行於皮肉筋骨之間。各有所主之部屬也。衛氣行於皮。輸於四末。為所主之部。
蓋衛氣出於陽。從頭目而下注於手足之五指。故以四末為部也。行於肌肉。在臂脛諸陽分肉之間。為肉之柱。柱之為言主也。蓋肉之大分為谷。小分為 。分肉之間。 谷之會。以行營衛。以會大氣。臂脛之大肉。肉之大分也。營衛大氣。先會於大分之間。故以臂脛之肉為主。猶屋宇之有四柱也。足少陰分間。乃足少陰出於氣街。行於分肉之間。衛氣者。後天水谷之所生也。會少陰先天之氣於分間。此氣之大會也。諸絡者。孫脈絡脈也。營氣從絡而行於經脈。衛氣從絡而出於面板。血氣輸轉於諸絡之間。故氣血留居。則絡脈盛而起矣。衛氣之行於骨者。在骨空之所以受益而益腦髓者也。骨空者。津液淖澤注於骨。骨屬屈伸。補益腦髓。髓空在腦後三分。顱際銳骨之下。蓋髓之所以補益腦者。從尾 而滲於脊骨。從脊骨而上滲於髓空以入腦。衛氣一日一夜。大會於風府。其明日日下一節。二十一日。下至尾 。二十二日。入脊內。其行九日。
出於缺盆。故衛氣之行於骨者。以脊骨為所屬也。衛氣之行於筋者。無分陰陽左右。如留滯於手足某結之筋。即為病之所在。蓋衛氣者。應天之氣也。筋者。厥陰風氣之所生也。風者。大塊之噫氣。充滿於天地之間。故於衛氣相合。陰陽左右。無處不有。若夫皮之部。肉之柱。猶天之四方。骨之屬。
猶天之道也。百病變化者。審察衛氣。為百病母。行於皮肉筋骨之間。是以浮沉淺深。各在其處。
餘伯榮曰。衛氣司晝夜之開闔。以應天之氣也。一日一夜。大會於風府。明日日下一節。二十一日。
下至尾 。二十二日。入脊內。其行九日。上出缺盆。一月而環轉一週。是又應月之一月而一周天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