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關在精神病院。
李小毛的爸爸媽媽快七十歲了,他們很低調,只是一家人簡單地吃個飯。
李業安十五歲那年考入了重點高中,能陪在李小毛身邊的時間就更少了。
李小毛每個月的稿費已經能達到十萬了,很多作品被翻拍成了影視劇,但是他依然很低調。
他不和導演接觸,所有的事情依然有網站處理。
有網友問他:“大作家,我被我的女朋友拋棄了怎麼辦?”
暮雲也在精神病院,好在和上官林不在同一家精神病院。
有一天暮雲康復出院了,他再也不敢去愛於亙了,見到於亙也裝作不認識。
於亙也裝作不認識暮雲,畢竟暮雲曾經傷她太深。
於亙現在過得很好,走到現在,她真的什麼都不怕了,有時候相見不如不見。
這時候暮雲聽到有人喊:“亙姐,等我一下。”
“張新,是你啊!”
“亙姐,我剛剛看到有人偷窺你。”
暮雲聽到這話默默地離去。
於亙看暮雲離去,說:“我知道他是誰。”
“莫非是暮雲?”
“沒錯,是他。”
“我去揍他。”
“算了,他自己也得到教訓了,現如今他不敢正臉看我,估計是已經認識到錯誤了,他願偷窺就讓他偷窺吧!”
“也罷!如果他欺負你,你一定要告訴我。”
“好吧!”
對於亙而言,最好的救贖的辦法就是放下。
有人給李小毛留言說:“我回來了,我見到了曾經被我傷害過的她,我卻不知道怎麼辦。”
“相見不如不見,很多事情並不像我們想的那般美好,如果她結婚了,就不要去打擾她,如果她沒有結婚,那她可能是對愛情失望了,還沒有從過去的事情裡走出來,我希望你早些找到自己喜歡的人,不要回在過去的生活裡不能自拔。”
很多得到他回覆的人沒有再回復他了,李小毛也無所謂,該做的事情事情都做了,後面的事情也不歸他管了,他只希望那些人能懂。
那個被女朋友拋棄的男生告訴他:“李凌,謝謝你,我現在成為一家公司的創意總監,我也有了女朋友,估計下半年就該結婚了。”
李小毛回他:“恭喜你,事業愛情雙豐收。”
他很開心曾經被他幫助的人獲得了幸福,李小毛,有些事情不如從前了。
小說網站幫他做了很多推廣,他也攢下了不少錢,他把每日一萬字改成了六千字。
他每天更新的量少了,讀者也在催,不過催的讀者畢竟不多。
讀者都很體諒他,李小毛做出了一個決定,將能出版的書統統出版了,他也不寫長篇小說了,以出版為主,年紀大了,總該留下點回憶,實體書是不錯的選擇。
那本《與“君“同行:李凌的夢之旅》的第二部已經在籌備中,書名暫定為《愛之無悔:晟晟的驕陽》,這本書主要是寫他和業安的故事,講述了潛規則事件之後他開始寫作的故事。
李小毛現在每個月的稿費雖然沒達到十萬,但是一萬是沒有問題的。
還是有人請李小毛重回娛樂圈,被李小毛婉拒了,他只是偶爾接一兩個商業廣告,他接的最多的還是公益廣告。
現在的李小毛比演戲時更火,他看著林君有些蒼老的容顏,他決定去給林君一份驚喜。
林君開啟盒子,發現是護膚品,說:“你別亂花錢。”
“林君,你為這個家做的太多了,你也失去了你的事業,你如果想重回娛樂圈,就去吧!”
“你是不是嫌棄我了?你是不覺得我醜了,我不會賺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