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手輕輕放在他胸口,帶著羽毛一般的溫柔,她的聲音裡有說不出的心酸,「二爺,若你真的想要忘了我,那我今天來,就當是告別。」
這一夜,又是風急雨疏。
百樂門的包廂裡,卻是氣氛沉悶。屋子裡人倒是不少,向寒川、向英東、殷明珠,一齊圍著茶爐坐在沙發上。
明珠手上正拿著一封信,雪白簪花的信紙,娟秀的一筆小楷,是錦繡的字。
明珠:
當你看到這封信的時候,我已經離開上海了。你說得對,如果要忘記,應該放棄過去的一切,重新站起來,站在屬於我的舞臺上。可是在這座城市,每一分空氣裡,每一條街道上,都有著刻骨銘心的記憶;所以離開這裡,或許是我唯一的選擇。
對大上海來說,我不過是一個過客,時過境遷,很快就沒有人記得我的存在。但是對上海,我卻有著無法言喻的感激,在這裡,我有了一段值得銘記一生的回憶。
深深祝福你,親愛的姐姐,希望你有一天得到你真正想要的幸福。也祝福每一個曾經給我幫助、給我關心的人,我深信,再過幾十年,當我真的老去了,這些熟悉的面孔,還依然在我的記憶裡音容如舊。
錦繡字
「她留下這麼一封信,就走了?」
向英東不敢置信地看著明珠手裡那薄薄的一頁信紙,「她是不是瘋了,這天寒地凍的,她能去哪裡?當初不就是因為走投無路,所以才被迫到上海來投奔你的嗎?」
明珠的臉色只能用無奈來形容。
「昨天還好好的,把屋子收拾得整整齊齊,衣服都收進了櫃子裡,就連廚子煮的粥,都比平常多喝了一碗。誰知道今天一直等到中午都不見她下來吃飯,跑到她房裡一看,早就連人影都沒了,就只留下這封信。」
明珠越說越著急了,「她在外地沒什麼親戚朋友,而且眼看就到年關了,她能去投奔誰啊?就說上一次,要不是二爺在路邊救了她,這會兒她早就沒命了。」
「你不用這麼擔心。」向寒川沉吟著道,「錦繡已經不是剛到上海,那個不懂人情世故的丫頭了。要是她現在還能讓自己流落街頭,那這麼長時間在百樂門,她就實在是白待了——我倒是覺得,她離開上海,其實是想給自己一個機會,重新做人。」
「是啊,上海對錦繡來說,不過是個傷心地。」明珠悵然道,「我不過是替她覺得心酸而已。就算是個瞎子也看得出來,錦繡對二爺是真心的。」
向寒川嘆口氣,點上一隻菸鬥,「但現在說這個,未免太晚了。有些事情,是不能有假如的,就好像當時左震單槍匹馬地闖去蘆河口救人,那天他如果沒了命,現在結果又如何?我看現在事情還有救。」
「可是我總得想法子把錦繡找回來。」明珠有點焦躁起來,「你也知道現在外頭到處打仗,搶匪小偷到處都是,世道這麼亂,我實在不放心。」
向寒川拍了拍她的手,「是,現在能把錦繡追回來是最好不過的。可是她寫這封信的落款,已經是昨天下午的事了,現在都過了一天一夜,只怕早就離開了上海。外面人海茫茫,天大地大的,你要從哪裡找起?而且依我看,她既然要走,就不打算被咱們找到,一定也不會留在附近。」
明珠情不自禁反手握住了他,「可是寒川,我只有這麼一個妹妹。」
「唉。」向英東在後邊受不了地搖著頭。聽聽!真不知道當初是誰鐵了心要把錦繡趕出去的。要不是碰上左震,錦繡哪還有命活到現在。不過說起來,左震一向不管閒事的規矩是對的,偶爾伸一次手,就差點毀了他一世英名。唉,女人啊。
「我看,現在左二爺的問題,不一定比錦繡的輕。」他悻悻地看著大哥和明珠手拉手地十指交纏,「你看看他現在那副冰凍三尺的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