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8部分 (第3/5頁)

走下去,直至永恆!

就這麼告別舞臺了?就這麼結束了?看著掛在牆上的吉他,秦暮楚多少有些失落,看著身旁和臺下一張張熟悉的面孔,秦暮楚不禁回想起自己第一次聽搖滾樂時候的感覺。

那一年,他十七歲,意氣風發。

時間一晃過去了近十年,秦暮楚從當初的懵懂少年蛻變成出色的音樂人、享譽全球的搖滾明星、年輕有為的吉他大師……沒錯,是搖滾樂改變了秦暮楚的一切!選擇一種音樂,真的就是選擇一種生活,選擇搖滾樂,你的青春將註定會因此而與眾不同!

在這一刻,秦暮楚彷彿領悟到了生命的真諦,他抬起頭,看到了世界上最藍的一片天空,很耀眼,很純潔,很倔強,也很輕狂……

(全書完)

………【後記】………

《搖滾青春》始作於2007年5月8日,完稿於2008年8月8日,歷時整整5個月。沒想到為了慶祝《搖滾青春》的完本,還特地舉辦了一屆奧運會o(∩_∩)o…

好了,言歸正傳,這是我有生以來第一次嘗試寫長篇小說,也是我有生以來第一次堅持這麼長時間去做一件事情。在寫《搖滾青春》之前,我從沒想象和相信過自己能寫出一部長達百萬字的作品。這本書沒有引起什麼反響,但我已經很開心了,畢竟這是我的第一本長篇作品。

《搖滾青春》的創作過程並非一帆風順,在過去的5個月中,我不止一次地懷疑過、放棄過,記得最衝動的一次,一下子就把十多萬字的存稿直接Shift+Del了,併發誓永不再寫……結果沒過幾天,我又乖乖地坐在電腦前,憑藉著殘留在腦海中的點滴碎片,重新來過。

讓我感到欣慰的是,儘管《搖滾青春》少有人問津,但我始終沒有真正地放棄。也許到了今天,我對於這部作品的熱情遠遠不像當初那樣強烈,但我慶幸自己堅持下來了。也許,我可以“自豪”地向身邊的人炫耀老子在有生之年寫了一部上百萬字的小說!

沒錯,自豪二字無論如何是要打上引號的,因為真正值得炫耀的,僅僅是這個看似輝煌的數字而已。

以前有人問過我,《搖滾青春》寫到近六十萬字才上架,訂閱量極其慘淡,為什麼還不放棄它另開新書?其實原因很簡單,我割捨不掉心中對搖滾樂、對文學的那份喜愛,我生平只有這兩項愛好,我希望能把二者融合在一起。當初之所以選擇這樣的題材,就是希望能為我所狂愛的搖滾樂做一些什麼事情,但今天看來,這個初衷顯然是沒有達到,甚至我覺得,自己將一個這麼好的題材活活糟蹋了。《搖滾青春》並沒有達到我所預想的效果,情節拖沓、人物蒼白、故事平淡、文筆拙劣……我想,自己需要學習的地方,還有很多很多。

除此以外,最讓我感到遺憾的,是還有很多已經設想好的情節沒能寫出來,比如主角進軍商業娛樂後取得的輝煌成就,像什麼簽約上千支搖滾樂隊、吞併四大唱片、染指樂器製造業、開辦搖滾學校、成立搖滾博物館、稱霸全球娛樂業……說實話,這些情節在我腦子裡已經有了框架,但礙於水平有限,今天的我還不能完全駕馭這些內容。如果可能的話,今後我會就這些內容寫一本《搖滾青春》的姐妹篇,諸如《搖滾帝國》、《搖滾天下》之類的,或者乾脆湊一個搖滾三部曲,將我最最熱愛的音樂以文字的方式淋漓盡致地表現出來。

《搖滾青春》寫完了,我的下一本書還處於真空階段,接下來的一段時間,也許我會無所事事,這樣也好,那樣我就有充足地時間去思考一個困擾我很久的問題究竟是繼續還是放棄?繼續沒有動力,放棄太可惜,我想,自己真的需要冷靜思考一段時間了。也許過不了多久,我的新書就會與大家見面,也許,我會刪掉電腦裡的WORD軟體,培養一個新的小嗜好打發多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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