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11月3日,下午。
週三。
正華音樂總經理辦公室。
徐正華抱著肩膀坐在老闆椅上,面色陰鬱地看著不遠處電視機的畫面。
袁維就站在他身後,手扶著椅背,管玉蘭則坐在沙發上。
其他劉德峰、大劉劉然,和徐正華的私人律師江亮筠則是或坐或站。
“這是一次陰謀,一次最卑鄙最無恥的栽贓陷害!我們正在為老鄭和老秦請更多的律師,他們一定會證明自己是清白的!”
電視畫面上,還是砍樹樂隊的貝斯手唐彬,正握起拳頭,奮聲疾呼。
畫面背景裡,烏央烏央的不知道多少歌迷此時轟然回應!
幾天的時間過去,鄭志國和秦野的被捕事件非但沒有消弭,反倒正在越來越熱鬧——一如徐正華之前曾經預測的那樣,並沒有什麼唱片行業的人會傻到主動站出來落井下石,所以講道理,抓了也就抓了,大家議論幾天之後,按說事情就會自然而然的淡下去,一直到下一次出了大新聞,比如調查有了進展、警方拿到了有力的證據,又或是宣判之類的,才會再次成為熱點新聞。
但是偏偏不,這件事居然一波三折。
首先是警方不允許保釋。
常理來說,按照大明的相關法律,哪怕重罪,除非是叛國、間幼、販蠹這三項,否則拘捕之後都是允許保釋的,但是這一次,警方居然寧肯硬撐到72個小時時滿之後直接放人,也不接受保釋。
而且這邊剛剛到了時間該放人了,還沒等鄭志國和秦野走出警察局的大門,警方居然再次宣佈將二人拘捕——當場就亮了拘捕令。
一下子掀起了軒然大x。
因為警方是不可以因為同一罪名而兩次拘捕嫌疑犯的。
敢這麼弄,顯然是以其它的名義。
大機率說明這兩個人身上揹著的罪名,甚至還不止於謀殺、強姦和故意傷害,居然還有別的。
一下子就把全國人民的胃口給吊起來了。
偏偏這一次,在警方隨後召開新聞釋出會上,卻並沒有宣佈新的罪名。
但戲劇性的是,就在今天上午,鄭志國和秦野的代理律師已經宣佈,警方接受了保釋申請,最遲將於今天晚上批准。
於是砍樹樂隊的其他三名成員,以及大批的歌迷,以及大大小小據說十幾輛電視臺的轉播車、幾百名各大電臺、電視臺、報紙和雜誌的記者,外加多到已經無法計算的狗仔們,就匯聚在警局的門口,等待兩個人被保釋出來的畫面。
很多電視臺直接開起了直播,拉一批法律專家、娛樂圈達人,在那裡一邊聊這件事,一邊等著現場保釋成功的訊息。
這尼瑪鬧得……
本來就是娛樂圈加社會新聞的屬性,大家就很關注了,再弄這樣一波三折的橋段出來——這個當口,誰特麼還有心思聽歌啊!
可我的首支單曲已經在鋪貨了啊!
簡直是臥槽加臥槽!
鏡頭很快又被切回到演播室,一幫法律專家開始大談特談。
徐正華給管玉蘭打了個眼色,管玉蘭趕緊拿起遙控器,把電視給關上了。
“都說說吧,誰有什麼好招兒,說說。”
大家都沉默。
於是徐正華點名,“老管?”
管玉蘭遲疑片刻,說:“這種意外情況,事先誰也預料不到,在這種情況下發單曲,關鍵你還算是新人,是的確會吃虧的,問題是這件事暫時還看不清楚到底多長時間會了結。所以我想,要麼,咱們自己造點新聞出來,要麼就是……打個電話問問啟明星的劉總,或者邱總?看他們有沒有什麼好辦法?”
自己造新聞是個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