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會一而再、再而三地被“流放”。
大四那一年,她因為嚮往當“包青天”,選擇報考司法官特考,而非法律系學生所向往的律師特考,並且一次就考上,經過兩年的訓練,她被分發到臺東地方法院,過沒幾個月的時間就被“轉調”到宜蘭,接下來是嘉義、金門,最近一次,就是目前的臺南地方法院。
“很好,那我就讓你在臺南做不下去!”他雖然沒有公職在身,但是他家族在臺南的權勢大如天,就算是總統也得敬他們三分,現在一個初出社會的黃毛丫頭竟敢跟他嗆聲?分明是找死!
耳熟的威脅再度傳來,雖然已經習以為常,但粉虹仍忍不住有些受傷……
唉……看樣子,又要打包了……
第一章
寒流過境的一個星期天凌晨,天還矇矇亮,一輛破舊的粉紅廂型車已經慢慢地“爬”進了臺北盆地。
用“爬”來形容這輛車絕對不誇張,因為它遲緩的前進速度,真的只能這樣形容。
“呼……好冷……”車齡二十幾年的“粉紅噗噗”是標準的冬冷夏熱,整輛車唯一不夠響的只有喇叭,其他每個部分都鏗鏘作響,聲音奇大。
超級怕冷的包粉虹,穿上一堆衣物還拚命顫抖,她小心地開在外車道,一邊對照地圖找路,一邊小心地招呼她的老爺車,深怕它耍脾氣停在半路上,她就得頂著寒風推車。
她微鬈的短髮因為開了近八小時的夜車而顯得凌亂,巴掌大的小臉上戴著超大號的粉紅鏡框,幾乎遮住大部分的五官,除了不著人工唇彩的粉嫩唇瓣。外面罩著深粉紅色的外套,裡面的休閒服是淺粉紅色,腳上的球鞋也是粉紅色。
除了頭髮和眼珠是黑色外,她從頭到腳,就連面板都白裡透紅,帶著淡淡的粉紅光澤,說她是“粉紅女郎”,一點都不誇張。大概就是因為名字叫做粉虹,她簡直愛死粉紅色了,要不是礙於法官的身分,她連頭髮都想染成粉紅色。
叩……叩……噗……
此時,她的寶貝車抖了幾下,宣告罷工。
“怎麼又不動了”粉虹對於它的任性習以為常,只能無奈地扭動車鑰匙重新啟動。
試了一次,不動。
再試一次,還是沒動靜。
她不屈不撓地又試著發動好幾次,大冷天裡竟然忙得滿頭大汗,可惜的是愛車就是不給面子,一動都不動,氣得她手指方向盤,用力“教誨”起來
“喂!還沒到我要去的地方,你就給我搞怪,是想怎樣?”粉虹的臉頰因生氣而更加紅潤動人。“我警告你,如果我沒辦法順利搬好家,我就把你賣給收破銅爛鐵的!”
噗……噗……
不知道是不是她的威脅發生效用,車子竟然發動了,再度以牛步緩緩前進。
“算你識相。”她對愛車的反應還算滿意。
這輛車是在她第三度被“請”出門後,為了往後搬家方便特地買的,因為她很清楚以自己不知“變通”的個性,要想在一個地方長居久住是絕對不可能。
上任短短十一個月,她已經被五個地方法院“請”出門,明天即將邁進第六個
臺北地方法院。
她被遣調的輝煌紀錄,絕對可以用“前無古人、後無來者”來形容,平均兩個月就換一個“收容所”,若非法官是終身職,她早就被掃地出門,回家吃自己了。
通常法官的任期是一年,時間一到會調動到下一個地點服務,但如果關係良好,還是可以繼續留任,只可惜那絕對輪不到她。因為她只會製造緊張,讓她的上司嚇得胃抽筋、腦充血,以將她踢出管轄範圍為己任。
她很清楚,只要她願意在判案時睜隻眼、閉隻眼,就可以“安居樂業”,但是她做不到,因為那就失去當法官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