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名
他們出來的時候已經是傍晚時光,天氣涼爽了不少,正是三里鎮最熱鬧的時候。於是人群裡就出現了這麼一幅奇怪但又十分和諧的畫面:俊秀少年的懷裡抱著個漂亮小女娃,女娃懷裡抱著只可愛的灰兔子,在夕陽遺落的餘暉裡,有種讓人賞心悅目的幸福感。
有路邊賣畫人見此情景,當即拿了畫筆,將這一幅畫面勾勒下來,遞給那位少年郎。
少年接過畫,微一挑眉,笑盈盈地看向懷裡的小女娃:“瞧瞧,我家乖寶真漂亮。”臉上滿是得意之色。
寧書涵付了銀子,跟賣畫人道了謝,將畫摺好,仔細地收進懷裡。“乖寶有沒有喜歡的東西?要是喜歡就眨眨眼。”想到一事,又喃喃自語,“乖寶總是要長大的,長大了就是大姑娘了,得有名字才行。嗯。。。。。。我想想。”師父信中並未提及女兒的姓名,她自己亦是忘得一乾二淨,不知道這是不是一種暗示,讓她能夠重新活一回。
“清歡。”寧書涵看向她,墨黑的眼中透出一絲緊張,小心翼翼地徵求她的意見,“就叫‘清歡’如何?”這一刻他抱著她別無所求,只希望能護得她一世歡喜。
這是清歡記憶重新開啟的第一頁。她記得那天,三里鎮最熱鬧的街市上,少年抱著自己,夕陽細碎的光在他的頭頂跳躍著,他墨玉般的眼中映出她的模樣,周遭的人和物都開始緩緩褪去,嘈雜的聲音慢慢消失,整個三里鎮的大街上就只剩下他們:一個少年,一個小女娃和一隻灰兔子。
他笑著等她回應,右側嘴角邊溢位一個可愛的細窩,不再是那麼少年老成的模樣。
他給她取名“清歡”,寓意:清雅、歡喜。
她眨眨眼,他大笑著將她舉高,好像自己做了一件很了不得的事情,這輩子都沒有這麼開心過。
寧書涵買了許多東西,全部都是她的。衣服、鞋子、首飾、小食,最後發現實在拿不了了才作罷。
他們在三里鎮耗了一個多月的時間,寧書涵每日除了給孩子餵飯洗澡就是帶孩子出門瘋狂掃貨。到他們決定離開的前一天,茴香發現只孩子的東西兩輛馬車都快裝不下了。
對此,他不得不提醒打算臨走前再給孩子添置東西的少宮主,孩子才六歲,會慢慢長大,就馬車上現有的東西,孩子根本就用不完。“而且三里鎮小女孩的衣服並不合適在晉國穿,等回去了,再買也不遲。”大不了,專門騰幾間屋子出來給孩子放衣服。
寧書涵想了想,說道:“那就給小歡在屋裡穿著玩兒。”言罷,繼續抱孩子抱兔子買買買。
茴香悲憤,衝著身後的顧南天撒歡:“我也要買買買。”
當天晚上,寧書涵收到了來自夜半的加急信,他從鴿子腿上的小信筒裡抽出捲成小卷兒的紙條,上下掃了一眼。
茴香喂著鴿子,想到什麼,忽然一笑:“這麼熱的天,這鴿子一路飛過來,居然沒給熱死,是個皮糙肉厚的,肯定不好吃。”
話說完,感覺手下鴿子抖了抖,他沒在意,又灑了一小把米在鴿子面前的碟子裡,才以詢問的眼光看向自家少宮主大人。
寧書涵捏著紙條兒思索片刻,無視茴香殷切的小眼神兒,轉身去給床上的娃將身上的毯子拉下來一點點,又將巾帕在溫水裡浸溼、擰得半乾,給她擦拭額頭上溢位的薄汗。
忙完這些,他才正視房間裡的某人,壓低嗓音說:“這次的任務時間有點趕,好在距離不遠,我和南天一起過去。你留下來,幫我照顧乖寶。”雖然給孩子取了名字,但這段時間以來他已經習慣喚她“乖寶”了,總覺得喊起來有點自家心肝寶貝的感覺,恩,這種感覺有點肉麻又特窩心。而且,茴香也說,取個俗氣點的小名孩子好養活。
茴香看出來他對孩子的不捨,建議道:“少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