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寵手段爆紅的人或產品強得多?
以仙姿產品的顯著效果,只要知名度上去了,就算只有極少一部分的消費者抱著好奇的心態試著買一瓶回去試用,在感受到了仙姿產品的強大功效後也必然會成為仙姿的忠實客戶,甚至會自發的‘安利’身邊的其他人使用仙姿的產品……
這一點是很難因其他因素而改變的。
誰讓市場上可沒有第二個品牌的產品能夠與仙姿的養顏丸和祛疤液功效媲美。根本就沒有任何真正意義上的‘競爭者’。
仙姿所需要做的其實就是不斷地把產品鋪開,將市場給圈進自己的後花園罷了。
所以。仙姿的做法固然會得罪很多媒體,也是註定得不償失的官司。甚至會為此付出巨大的訴訟投入。
但是,往好的一方面去想。只要稍加引導運作,未必不能從中間接獲益。
至少,打廣告的話可不也得投入廣告費嗎?
而且,媒體的節操……媒體有節操嗎?
就算仙姿如今再如何跟那些媒體交惡,只要仙姿有‘新聞’,能夠提供關注,提升流量。帶來效益,那麼媒體絕對不會因為與仙姿交惡就不報道關於仙姿的新聞和訊息。
就算是他們一邊正在跟仙姿打官司,只要仙姿的‘新聞’有價值。那麼他們也肯定會毫不猶豫的進行報道登載……
媒體固然稱得上是‘無冕之王’,但同時也是最沒有節操和下限的一個群體。
仙姿與其交惡或許會在某些時候被這些媒體或明或暗的黑一把,穿穿小鞋,對公司的整體形象會有所影響。但如果不在乎這些的話。那些媒體也拿仙姿沒轍。
仙姿同時給數十家大大小小的各種媒體發律師函的事情很快就引起了軒然大。波,至少在那些整個媒體圈中是轟動之極的。
似乎還從未有人如此大手筆的給這麼多家媒體發出律師函!
那些媒體也沒想到仙姿竟然還真敢這麼做,一片譁然之餘也感到驚怒交加。
一項自詡‘無冕之王’的媒體們何嘗有過如此境況?大大小小几十家媒體同時被一家公司發了律師函……它這是真的要跟這麼多媒體做對結怨嗎?
難道它就一點都不顧忌同時得罪了絕大部分媒體的後果?
很多人都完全想不通仙姿為何要這麼做。明明大部分媒體都已經可以說是服軟了,畢竟他們都已經把有關於仙姿的負面訊息報道給刪除了。
但仙姿還是這麼做了。似乎完全不顧後果的撕破臉。
面對仙姿的律師函,不少的媒體開始有些急了,畢竟看仙姿這意思是不打算鬆口啊。
當然,也有一些媒體仍然是壓根不在乎,打官司就打官司唄。反正這種事就儘管扯皮,說不定還能借此讓自家媒體的知名度和流量提升一些呢。
因此。一部分媒體在收到仙姿的律師函後一點都不急,甚至可以說有點期待。
畢竟仙姿同時起訴這麼多家媒體,這本身就是一個大新聞!
而後續的報道必然也能吸引到不少人的關注,拉來很多流量。所以很多媒體一邊在溝通自己的法務部門準備應對仙姿的官司,一邊也是積極的開始報道此事。
各種標題黨都有。
總之還是一貫的,怎麼能夠吸引民眾的眼球就怎麼來。
就算是打官司也不能耽擱‘新聞報道’和吸引流量,賺取收益不是?
官司可以慢慢打,但‘新聞報道’卻不能停……
在一家家媒體都相繼報道了此事後,這件事情也終於直接登上了許多媒體的新聞頭條。
如今的仙姿怎麼說也不能算是小公司了,尤其是仙姿顯而易見的發展潛力巨大,何況經過上一次與曼詩日化的官司炒作,仙姿在國內的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