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的發起,便要倚仗軍隊。 在華夏曆史當中,最主要的兵制有兩種,募兵制以及府兵制。 兩種兵制各有優劣,大多因地制宜,由當時的社會環境、國家基礎選擇其中之一而施行,亦或者王朝肇始之時選一種,隨著社會的變革轉而換成另外一種。 “府兵制”最早出現於南北朝時西魏權臣宇文泰時期。在那個時代,北方是鮮卑人的天下,對於漢人非常排斥,民族歧視特別嚴重,結果導致北魏分裂,建立東魏、西魏。宇文泰登基之後,為了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生,所以採取了“胡漢文化”結合的措施,也就是“府兵制”的初始。 “府兵制”作為世襲兵制,將天下農民按照家中貧富情況,做三六九等之分,六等之上參軍。其核心在於兵員另立軍籍、世代為兵、自備糧食裝備,作為交換,政府為其提供土地並免其其他徭役。讓軍戶為國家服役的土地,作為均田的一部分,是皇帝直接給予的,不得隨意買賣,也就是說,府兵的效忠物件,直接面對皇帝,對於統治者來說,其優點不言自明。本小章還未完,請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後面精彩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