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看不到我。
他伸手的時候,實際上是穿過了我,而我們卻都沒有感覺。
無所謂,反正在他能看到我的時候也總是無視我,他能碰到我的時候也就是儘量能不碰就不碰了。
我看著他在頃刻之間繼續沉入夢鄉。
其實我應該尖叫,我應該歇斯底里,我應該抓著上帝的領子拼命晃他問他這到底是怎麼回事。
然而我沒有見到上帝,我沒有見到黑白無常,我沒有見到哈迪斯,我沒有見到任何一個傳說中的死了之後能夠見到的起碼能給我指個方向的人。
我死了,沒上天堂,沒下地獄,莫名其妙地變成了孤魂野鬼。
而且縛在他身上,這個的學名是什麼,地縛靈?
我覺得我肯定是做錯了什麼程式,比如說像《人鬼情未了》裡一樣,天堂的大門在身後開啟了,我不小心沒看到;或者是黑白無常今天有事,就把不小心我丟在了這裡。
或者是,在我滿不在乎的表象下,有太過激烈的執念、委屈和不甘。
我不知道。
從我再次有意識的時候,我就飄在他旁邊了。說飄,也不妥當,就是身體很輕,但是腳還是踏在地面上,彷彿活著一樣。
他當然看不見我,也不知道我的存在,但是隨著他的移動,我卻會被他牽著走。
我目測了一下,最遠大約不過半徑三米以內。
最初恢復意識的時候其實是之前,我突然發現我在車裡,而他一臉疲憊地睡在後座,一看就是又上了一整天的節目。
大明星,也難做。
我伸手,卻碰觸不到他的髮絲。
然後就跟他回到了這個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地方。
還是我掛的沒有品味的嫩黃色流蘇窗簾,上面印著可愛的小鴨子,和整個房間帶著幾分奢華而簡約的氣氛格格不入。
擺設都沒有什麼大的變動。
只是桌上的相框裡,不再是我貼著他,暈乎乎地看著太陽花的相片。而換成了他和那個人,那人秀麗明亮,穿著小貓的服飾,笑得一臉燦爛,而他被迫穿著狗狗的衣服,仍然
俊美高挑一臉冷酷,卻有幾分難以察覺的淺淺溫柔。
早就知道肯定是這樣了,真讓我看到了還是覺得喪氣。
想人家兩大明星,不僅私底下真心相愛,連明面上,都是公司推出的官方配對。粉絲一大堆,每天官網上,部落格上,一堆花痴的祝福刷屏看得眼睛都花。
每次都想跳上去吼一句,十年內,他洛予辰是我肖恆的人!
現在回頭想想我就像普遍小說裡的討厭女二號(不好意思,一般男二號都是招人愛的,而女二號是找人厭的)一樣橫插一槓,連累得一對有情人也不得善終。
最後終於我也像普遍妨礙主角幸福的邪惡配角一樣,落得不得善終的下場。
我又發現,我執意貼在牆上的幾幅他的巨幅華麗海報被他拿掉了。
不知道扔在了哪裡,我還一直很寶貝那些的。
罷了,什麼時候了,還計較這些。
他進浴室,因為那三米的範圍,我還能夠不用那麼卑鄙地去偷看人家洗澡,即便如此,隔著磨砂玻璃,從透出浴室的一點微光裡仍然能夠看到那高挑健美的身形。
現在還要看他,大概也就是因為這般沉迷過深,我才在他身上成了地縛靈一類的東西。
本以為,死了就能逃開的。
可曾想,居然迷途不知返,連死了,心都還在他身上。
只是總算還好,因為死了,所以再也不能從他身上索求什麼,再也不能強迫他屈尊紆貴地天天對著我掉價的一廂情願。
靈魂好像是不用睡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