氓的那回,我記得你說在秦東區公安局有認識的領導?”
“對啊,區公安局的那個局長是我老鄉。”
“關係鐵不鐵?”
“這話說的,我平時都叫他叔。他外甥不學無術,安排在我公司吃空餉呢,每年開50萬的工資,你說鐵不鐵?”
又是1個隱蔽的利益輸送,明面開的50萬工資給他外甥,怕是這外甥至少要拿出30萬是上貢給這個局長。
無非是保護費的另1種形式罷了,經過這麼1轉手,徹底洗白乾淨,這錢是外甥贈予孝敬給自己的,跟受賄根本搭不上邊。外甥也樂於做這個白手套,反正不用上班直接吃空餉。
不過林方政也不關心這些了。
“那好,我這遇到了1個麻煩事,要你幫下忙。”
林方政簡單的跟他說了事情經過。
魯延倒也爽快:“我還以為多大點事,我等下就跟他打電話,請他照顧1下。”
“就說是你朋友。”
“這我懂,放心吧。”
結束通話電話後,林方政說:“怎麼樣?這下總不會上何天縱的當了吧。不說1定有用,至少能讓那個所長忌憚1下了。”
這話當然,何天縱對那個所長來說,只是1個關係好的朋友而已,平時受了點好處。但局長對他來說,那是頂頭上司,關係到自己的帽子,比何天縱更加得罪不起。
這就是官場的現實情況,誰掌握自己帽子,誰才是爺。所以為什麼會有那麼多基層幹部,在省裡明令禁止不能造假、不能違規的情況下,還要冒著風險去執行書記縣長的決定。因為你不去執行,馬上就能摘你帽。而你執行了,也許就能矇混過關呢,最不濟被發現了,挨個處分嘛,只要不出大事,還有書記縣長給你作保,換個單位繼續當領導就是了。
所以,可以想象,那個所長肯定是1個“拖字訣”,既不得罪局長,也不直接回駁何天縱,也就保住了李正不被馬上處罰。
孫勤勤笑道:“你看,人冷靜下來就能想到很多辦法。要不怎麼說,不要做情緒的奴隸呢。衝動下做的決定,不說全部是錯的,至少十之89是效果不好的。”
“還是孫老師教得好,你就是我的情緒管理師啊。”林方政1把摟住她,“按規定,派出所至少可以關李正8個小時,接下來睡1覺,就知道明天是個什麼情況了。走,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