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裡要為園區專門出臺政策?”
要是以縣政府名義正式頒佈政策,就不存在違規了。說明這筆錢將會納入年度預算,然後由縣人d常委會表決透過。相當於以“法令”的形式固定下來,誰也挑不出半點毛病了。
有很多不明白情況的人,會拿著中央、省裡嚴令禁止地方政府擅自出臺發放獎勵津補貼政策說事,指責有些單位高於其他單位,有額外的獎金補助。
這裡面有些是中央明確規定的,比如稅務每月300元的徵收津貼、政法系統每月1200元的政法津貼等等。還有些則地方的“土政策”,既然上面明令禁止政府擅自出臺政策,那我就將政策上升為人d決議。透過權力機關(人d是我國法律上規定的唯一權力機關)的民主表決,將其納入年度預算安排中,也就不算違規發放了。這裡面最典型的就是稅務的徵管獎金,富裕地區每個月甚至能達到三四千元;還有就是園區的各類獎金補貼了,沿海富裕地區每月光獎勵津補貼就能高達八千至一萬。這也就是為什麼園區是所有公務員趨之若鶩的地方,甚至有些省直、市直單位公務員,寧願放棄級別上的前景,找關係下到園區,因為待遇是真的香,基本上是這個地區的頂點了。說得恐怖點,有的園區幹部一年收入,能抵過其他單位幹部三至五年收入。換誰,誰不想去呢。
當然,這些富裕單位只是少數,在更多的普通單位,特別是鄉鎮,收入還是很微薄的。甚至淪落到副鎮長下班兼職跑滴滴的程度,關鍵還被查了,真是體制悲劇。
王定平笑了笑:“瞧把你高興的,就算研究可行,最快也要明年才能實現了,並不能解決你申創的燃眉之急。”
“那也是一件大好事啊。”林方政興奮到,“至少同志們有盼頭了。”
在林方政心裡,一直就想改變目前這種不按勞分配的大鍋飯現象,這樣雖然保證了體制內的公平性和純潔性,讓幹部們不會為了收入去爭破頭。對於大部分普通單位來說,或許是正確的。但對於承擔著改革重擔和招商砥柱的園區單位來說,就很不合適了,必須要採用企業管理那一套,把能者的積極性調動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