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同意我的選擇的吧?”
我把同桌兩個詞說得特別的清楚。我們之間已經劃開了界線。
同桌,是的,僅僅只是同桌!
孟宇沉沉的道:“恭喜!”
………【第四十四章 太白的苦惱】………
這一聲恭喜,讓我的心碎得四分五裂,就如散落在地那滿地的冰塊,怎麼也湊不齊全,這個時候,我最需要蚊子插語打諢的安慰,可是,他卻不知去了哪裡,無聲無息。
我想,還好,我還沒有愛上他,要不然,這一刻會把我傷得四分五裂,幸好,幸好……
我換上衣服,開啟房門,門外,依舊是那疤臉大漢帶著一群黑西裝,我回頭向孟宇笑道:“孟宇,你父親的眼光太落伍了,知道嗎?現在不流行黑西裝了,流行運動休閒服了,我建議你啊,向你父親提提,讓他們全換上休閒服,這樣才不會被人叫土包子,傳銷人員……”
孟宇依舊垂了頭,雙手捧了臉,低聲道:“好……”
他連送都沒有起身送我。
疤臉大漢終沒有攔我,我順利的走出的那房子,的確,這房子離學校不遠,雖處於鬧市,卻鬧中有靜,像孟宇一向的風格,富貴逼人。
十幾年的同桌情誼,一朝分崩離析,碎成一地,如冰一樣在太陽底下融化,一絲殘渣都不剩。
我微眯了兩眼,自虐一般的望著高高掛在天空的太陽,直至看哪裡,哪裡都是金星一片,我想:有的時候盲人,也是好的,聾啞人也是好的,可以無聲無息,無光無彩的生活在自己的世界,按照自己的臆想構造出自己的一片天地。
我只把生的這一切當成一次歷劫。
想要做神仙,哪有那麼容易,不傷個遍體鱗傷,怎麼成得了神?
不怕,只不過在我心底劃開了一個小小的傷口而已,過幾天,這傷口就會凝結成疤。
我又是一個活蹦亂跳的桑眉。
我沿著林蔭道走了很久,很久,眼中的金星才慢慢消散,看見面前的綠色,和麵前的嗡嗡飛著的蚊子。
我小心的道:“蚊子,是你嗎?你去了哪裡?”
蚊子還是普通的普通,會吸血的那種,並沒人答我。
連蚊子都要拋棄我了麼?
前面滾來一隻小狗,雪白,像毛球,我又試探的叫:“犬犬,犬犬……”依舊沒有答我,
一少女道:“這隻小狗不叫犬犬,叫花花……”
靠,天底下為什麼這麼多相似的狗?
哮天犬好變不變,幹嘛變一隻如此大眾化的狗?
也太沒有特色了。
我一邊胡思亂想,一邊流覽著周圍的商鋪,仔細的看著服裝的品牌,手袋的價碼,嬰兒奶粉的克數,BB車牢不牢固,考慮著,口袋裡還有多少錢,買個手袋,明天會不會有飯吃?我感覺,一路走來,我漸漸成了一本商品大全,腦袋裡塞滿了商品,只有這樣,那句話才不會在我的腦中反覆的浮起:‘你如果出去,讓潔如知道……’
可為什麼,這句話還是經意的從腦中浮現,每當我看著迎面走來的情侶,櫥窗裡相對而立的男女模特兒,眼前翩翩而飛過的一對蝴蝶,兩隻追趕著的小狗的時候?
我終於走得極累,極累,雙腳已經麻木,櫥窗的玻璃映出一個呆呆的臉色蒼白的小圓臉姑娘。
“走吧,走吧,人總要學著自己長大,走吧走吧人生難免經歷苦痛掙扎……”
人生總是有無處不在的添堵。
每當心口流血的時候,總有人樂意往上面撒上一把粗鹽。
我站在這家音響店前,倚著電線杆,聽著這歌,鼻酸心酸,可就是哭不出來。
蚊子道:“桑眉,你要哭就哭吧!”
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