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是該公司職員久高隆一郎先生。死亡保險金是800萬日元,保險受益人是該公司。4天前,該公司提出了接收800萬日元保險金的申請。”
夫人問對方是不是弄錯人了,對方說出了久高隆一郎的住址和出生年月日。夫人說沒錯,不過自己的丈夫跟羽田倉庫保管公司沒有任何關係。
有一種可能性是:以前有過生意往來的公司借用久高隆一郎的名字投了保,可是問過兒子之後,兒子說他的記憶中沒有這樣一個的公司。
後來,保險公司又來電話說,羽田倉庫保管公司是個空頭公司,不僅沒有登記,保險合同上的聯絡地址也只是個私人信箱。
不久,又有兩家保險公司打電話來詢問同樣的事,而且這兩家也說被保險人是羽田倉庫保管公司的久高隆一郎,保險受益人也都是該公司,保險金額也都是數百萬日元。
“虛構一個公司,隨便找個人冒充這個公司的職員,公司作為受益人替這個職員投保,等職員一死,就去領理賠金,然後逃之夭夭。”阿清扳著手指頭為愛子的述說做了總結。社會上本來就有很多公司為職員投保,萬一發生意外,就用保險理賠金充當給家屬的撫卹金。
“最近因為詐騙理賠金的事件很多,所以保險公司也提高了警惕,特意給我家打電話確認。”愛子補充說明道。
“保險公司瞭解到久高隆一郎先生不是那個空頭公司的職員後,就不會支付理賠金了吧?”我提出了一個極其單純的問題。
“是的,沒有支付,以詐騙理賠金未遂結案了。可是,爺爺死了。肯定是有誰替他投保以後,又殺了他。”愛子抹著眼淚說。
“你所說的誰就是蓬萊俱樂部嗎?”
“我只能這麼認為。”
“但是,站在蓬萊俱樂部的角度來看,他們為什麼要殺了久高隆一郎先生呢?詐騙保險理賠金,還不如讓他活著,繼續讓他買東西獲利更大。就算理賠金拿到手了,總共也就是兩千萬左右,可是活著的話騙來的錢可能是這個數字的好幾倍,實際上不是已經輕而易舉地騙了5千萬了嗎?”
“可是,我想不到別的可能性。”
“警察總有一天會把真相調查出來的吧?”
“我們沒有跟警察說破第三者投保的事,因為開始的時候沒說,現在也只是懷疑,更重要的是家裡不想把事情鬧大。”
“噢,原來如此。可是,愛子,你懷疑的不是蓬萊俱樂部嗎?不管羽田倉庫保管公司的背後是不是蓬萊俱樂部,久高隆一郎先生是在被人借名投保以後被撞身亡的,這是不可否認的事實,應該要求警察調查真相啊。”
“學兄,”阿清插嘴說,“策劃詐騙保險理賠金的罪犯跟肇事逃逸的罪犯不一定是同一個人嘛。”
“你說的不錯,策劃者和執行者不是同一個人,這是常有的事。”
“我不是這個意思,我的意思是說,某人策劃詐騙保險理賠金,等合同簽好了,正在計怎樣如何殺死被保險人的時候,被保險人卻突然由於其他原因死了,是被一個跟詐騙保險理賠金的人毫無關係的人撞死的。”
“你的意思是說,這是兩個獨立的事件?”
“不能說沒有這個可能性,車禍是家常便飯,何況死者又是個行動不利索的老年人。”
“話是沒錯,但不會比嫌犯是一夥人的可能性高吧?”
“就算比較低,也不能無視這種可能啊。警察為了抓獲肇事逃逸者,總不能把蓬萊俱樂部扯到一起吧?而且一位曾經被社會公認的有才幹的企業家被詐騙集團當傻瓜耍了,這種事是很難公諸於世的。”
愛子聽了阿清的話,頻頻點頭。
“就算是詐騙未遂,但是有人策劃了詐騙保險理賠金,這是不爭的事實!難道我們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