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步兵排由3個步兵班加上排指揮組組成。
排指揮組由1名排長(通常為中尉)、1名排軍士(通常為上士)加上1名通訊軍士組成。排指揮組均按照步槍手配置,通訊軍士配備電臺。
步兵班編制10人,由1名班長(通常為中士)、1名副班長(通常為下士)、1名特等射手、1名機槍手加上6名步槍手組成,班長和副班長配備7毫米自動步槍,特等射手配備7毫米精確步槍,機槍手配備7毫米班用機槍,步槍手配備7毫米半自動步槍。班長、副班長和步槍手均配備1發一次性火箭筒。全員裝備9毫米戰鬥手槍。
步兵排編制人員33人,其中軍官1人。
二、火力排由2個機槍班、1個炮兵班加上排指揮組組成。
排指揮組同步兵排(3人)。
機槍班編制10人,分成2個分別由班長和副班長帶領的5人小組,各裝備1挺7毫米通用機槍;炮兵班編制同機槍班,配備2門60毫米迫擊炮。
火力排編制人員33人,其中軍官1人。
三、步兵連由3個步兵排、1個火力排加上連部組成。
連部由1名連長(通常為上尉)、1名連政委(通常為上尉)、1名連司務長(通常為少尉)、2名通訊軍士、3名助理軍士加上3名醫護兵組成。連部配備2輛吉普車和1輛裝甲指揮車。連部直轄1個炊事班和1個運輸班。
炊事班編制8人,配備2輛炊事車;運輸班編制10人,配備5輛卡車。
步兵連編制人員161人,其中軍官7人。
四、火力連由2個機槍排、2個炮兵排加上連部組成。
連部由1名連長(通常為上尉)、1名連政委(通常為上尉)、1名連司務長(通常為少尉)、2名通訊軍士、2名技術軍士加上3名醫護兵組成。連部配備2輛吉普車和1輛裝甲指揮車。連部直轄1個炊事班和1個運輸班。
炊事班編制6人,配備2輛炊事車;運輸班編制18人,配備9輛卡車。
機槍排編制人員21人,由3個6人機槍班加上3人排指揮組組成,其中軍官1人,配備3挺127毫米高射機槍;炮兵排編制人員27人,由3個8人炮兵班加上3人排指揮組組成,其中軍官1人,配備3門82毫米迫擊炮。
火力連編制人員130人,其中軍官7人。
五、支援連由2個導彈排、2個火炮排加上連部組成。
連部由1名連長(通常為上尉)、1名連政委(通常為上尉)、1名連司務長(通常為少尉)、2名通訊軍士、2名技術軍士加上3名醫護兵組成。連部配備2輛吉普車和1輛裝甲指揮車。連部直轄1個炊事班和1個運輸班。
炊事班編制6人,配備2輛炊事車;運輸班編制18人,配備9輛卡車。
導彈排編制人員19人,由2個8人導彈彈加上3人排指揮組組成,其中軍官1人,配備4套反坦克導彈發射器;火炮排編制人員15人,由2個6人火炮班加上3人排指揮組組成,其中軍官1人,配備2門75毫米無坐力炮。
支援連編制人員102人,其中軍官7人。
六、營直屬隊
警衛排編制35人,由3個10人步兵班加上1個5人排指揮組組成,其中軍官1人,配備1輛卡車。
偵察排編制28人,由3個6人偵察班、3個2人狙擊組加上4人排指揮組組成,其中軍官1人,配備4輛裝甲偵察車,3輛吉普車。
醫護排編制22人,由4個3人急救組、1個8人治療組加上2人排指揮組組成,其中軍官3人,配備4輛戰地救護車,2輛治療車,1輛吉普車。
七、步兵營由3個步兵連、1個火力連、1個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