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敦疊式大樓和東區的拉斐特宮,而這兩棟居住著數以百計家庭的大樓則扮演著犯罪中心和傳染病中心的角色。隨著拆遷進行,人們從東西市區的舊房中搬走,犯罪和傳染病的流行也開始惡化。“實在是觸目驚心,”波特雷特第一次到巴爾的摩東西市區巡視時說,“成排的房屋中,50%都用木板堵得嚴嚴實實,有一處的建築物都已經被破壞掉了。要人們撤離,這等於加快了人群的流散。多年以來梅毒在巴爾的摩都被控制在這個自我封閉、內部交往的特定地區。但是拆遷工程要求這些人搬遷到巴爾的摩市的其他地區,而他們把梅毒連同其他行為一起隨身帶走。”
有趣的是,這三種解釋都沒有提到戲劇性變化。疾病控制中心認為速效可卡因是問題的根源所在,然後,1995年並不是速效可卡因首次流入巴爾的摩市,它在該市早已存在很多年。疾病控制中心的意思只是20世紀90年代中期速效可卡因問題所帶來的後果有所加劇,而這一變化足以促成梅毒的流行。同樣,詹尼曼並沒有說巴爾的摩市的性病診所都被關閉了,而只是規模減小,臨床醫生人數從17人減少到10人。波特雷特也沒有說整個巴爾的摩都在進行大遷徙。他只是說,一些拆遷工程和一些住戶搬離了主要商業區的住房讓梅毒的流行達到頂峰。只需要一些微小變化,流行病原本所處的平靜狀態就可能會被打破。
第一章 流行三法則(2)
第二點更有趣,這些解釋都是用不同方式描述流行病的被引爆。疾病控制中心關注的是疾病爆發的大背景——毒品的流入和增長是如何改變一個城市的環境,從而引爆疾病流行的。詹尼曼談論的是疾病本身。診所數量減少等於救了梅毒一命。它原本是急性傳染病,現在成了慢性傳染病;原本僅能延續幾天,現在卻能逗留好幾星期。波特雷特則把注意力集中在攜帶梅毒病毒的人。在他看來,梅毒的傳染源是巴爾的摩市特定的一類人,這些人極度貧困、可能吸毒、性行為頻繁。如果這種人突然從他(她)生活的街區遷移到一個原本不存在梅毒的新街區,這種疾病的流行有可能被引爆。
換句話說,引爆一種流行病不只有一種途徑。流行病爆發需要三個條件,人們傳播傳染物的行為、傳染物本身和傳染物發揮作用所需的環境。當一種流行病爆發時,三個條件就失去了平衡。它被引爆,是因為一些事情的發生讓其中一個兩個甚至三個條件發生了變化。這三個變化條件我稱之為:個別人物法則(the law of the few)、附著力因素(the Stickiness Factor)和環境威力(Power of Context)法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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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村的幾個年青人發起了暇步士流行潮,幾棟居民樓的搬遷足以引發巴爾的摩梅毒大流行,我們說這些事情時,其實我們說的正是在事情發展過程中,一些人比其他人更為關鍵。看起來這並不是一個特別極端的觀點。經濟學家們經常談到的80比20法則的意思就是,在所有情況下,一項工作的大約80%都是由參與工作的20%的人完成的。80%的犯罪活動由20%的犯罪分子所為;80%的交通事故由20%的司機造成;80%的啤酒被20%的喝酒者喝掉。這個法則表現在流行病身上就更為極端了,極少數人完成了絕大多數工作。
例如,波特雷特曾分析過科羅拉多州斯普林斯市的淋病流行情況。他用了6個月的時間,研究每一位到公共健康診所治療淋病的患者。他發現,一半左右的病人來自於4個街區,這4個街區大約佔整個城市面積的6%。生活在這6%地區的居民的一半,把同6家酒吧作為主要社交場所。波特雷特把768人分組進行訪談,他發現,其中600人或者從未把淋病傳給他人,或者只傳給了一個人。他把這些人稱為非傳染者。那些使淋病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