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欺人。
比如說:“簽訂了中美三項聯合公報,然後再透過國會整出一部《與臺灣關係法》,一
旦臺獨主義者馬蹄聲急,而中國政府、不得不嚴肅地表明態度時,華盛頓的國會山便撲騰起
來,一邊叫嚷要重新定義《與臺灣關係法》,使其能臨駕於中美聯合公報之上,一邊找出詞
條,因為在那個“關係法”中,美國人只是“支援兩岸和平統一”,所以,武力是非法的,
是會帶來嚴重後果的。如果中國不承諾不便用武力,美國就有“保衛臺灣”的權利和義務。
可以這麼說,臺獨勢力的發展壯大其實與美國不無干系;中央情報局的帳號上為臺灣的
分裂主義分子拔出多少款項以便其羽翼漸豐可能在不久的將來也會大白於天下。然後,美國
人再要求你和平統一。此時,臺灣似乎成了美國利益的一個符號,而不是中國隔海相望的領
土。
進而言之,美國的戰略是,第一,使和平統一成為不可能;第二,剝奪中國在任何情況
下有使用和平線以外的手段的權利:第三,使臺灣問題國際化,讓中國不能妄動,否則,就
是對亞太乃至整個世界的安全構成威脅,因而必須遭致懲罰和唾棄。
但是,美國不要忘了,中國人在臺灣問題上並不會按照它的思路走。進一步說,中國的
原則的確定並不是哪個領導人甚至哪一屆政府心血來潮時一筆揮就的。有關臺灣問題的原
則,既體現了國民的意志,又考慮到兩岸的各類變數及外國勢力干預的各種可能性。正如江
澤民所言,在臺灣問題上,(中國)沒有哪個領導人敢於無原則的妥協,因為那將會使其成
為歷史的罪人。
美國將兩艘航空母艦派往臺灣海域,以“儘可能地發出強硬而明確的資訊”。
這個資訊是明確的:如果兩岸開戰——誰都不希望出現這種場面——美國將毫不猶豫地
進行軍事幹預。
這個資訊同時也是含糊的:因為它僅僅是資訊;如果美國要付諸實施,我相信它也會計
算到底將會付出多大的代價。
首先,它能夠像對付伊拉克那樣,讓許多西方國家集合在它的周圍,以聯合國的名義
“合法”地與中國對抗嗎?”
其二,它能在亞洲國家找到一呼百應的盟友嗎?
其三,中國不是伊拉克:中國沒有去侵犯另一個國家,中國是在為主權、領土完整而戰
(這一點,聯合國的決議已經昭明);中國也不可能像伊技克那樣在狂轟濫炸之下頃刻便附
首稱臣。並且,美國在亞洲的幾次戰爭並未能全身而退,如果悍然與中國對陣,那意味著它
所進行的是本世紀最大而且最勝負莫測的賭博。
這並非說,中國的軍事實力已經可以與美國抗衡,更不能表明中國窮兵黷武。如果中國
甘願付出高昂的代價,也只是因為如前所述,誰坐視臺灣的獨立,誰就會成為千古罪人。
我們也應該向美國傳遞以上這樣一個明確的、強硬的資訊。
所以,美國目前應該做的,是儘量少讓臺灣問題複雜化,很清楚,整個事情的轉折點正
是因為美國自食其言,使李登輝獲得了赴美簽證——它的象徵意義及微妙性並非美國不能了
解的。如果以此來探實中國的忍耐限度——試試水溫——那麼中國無疑會被激怒,因為美國
選擇的是一個最為敏感最有禁忌的部位。說得不客氣一點,臺灣問題就是中國的“私處”。
基辛格博士說:“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