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
趙小天和他們打了一聲招呼,就開始商談了起來。
他出了高價錢請其中一位資格老一些的律師為他服務兩天,今天算是第一天了。
他讓這位律師用他們的資源查了一下元舟餌料有限公司和新化餌料有限公司的大量資料,這些資料在一般的網站上面是查不到了,這些資料就包括和這兩家公司有關聯的全部帶貨網紅的資料,還有兩家公司在每個購物平臺裡面的網店。
然後他就把他的大體意思告訴了律師,不過要求這些內容都是合法的,讓律師把這些內容都寫在了合同裡面。
律師聽了這些要求後,也不得不感嘆這點錢還真不好拿。
趙小天問了一下律師,需要多久才能搞定這份合同,律師想了一下,發現今天是不要想了,晚上很有可能要加一下班才可以,明天十二點之前是肯定可以搞定的。
之所以需要花費這麼多的時間,是因為要查詢的資料太多了,裡面有很多資料都需要特殊的手段才能夠獲取,這樣就會花大量的時間在裡面。
何況還要考慮到裡面內容的合法性,這就要去查有關的法律知識了,並不是說律師對每一種法律都瞭如指掌,他們很多都是精通某方面的法律,對其他方面的法律只是大概的瞭解,需要用到其他法律知識的時候,他們還是會去翻看有關法律的書籍。
趙小天害怕律師記不住這麼多的東西,他又給律師詳細的講解了一下,律師也拿出筆和筆記本來記下,最後他把該想的都想到了,這才交了費用,並告訴律師,明天他們會在中午的時候過來接他,讓他把合同列印好,隨後他們就開著車朝著家裡的方向駛去。
在這裡他們就花費了兩個多小時的時間,此時已經下午五點過,馬上就要到六點了。
這個時候的天色已經開始慢慢的暗了下來。
他們開著汽車一路疾馳,在天完全黑之前,回到了家裡。
趙小天不知道的是,當他把私信發到兩家公司的時候,管理賬號的工作人員馬上就把這件事告訴了上層,最後一層一層的彙報,訊息最後傳到了兩家公司的副總那裡,並且兩位副總都是在公司佔有股份的。
(為一位大大加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