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宿醉過後的吳光琮強迫自己早起,在草草吃了頓早餐後便早早來了臺南警察局報道。
昨晚和孫有財吃了頓飯,又藉著楊禹請客的機會好好和對方喝了不少酒,這警察的工作算是順利被他拿到了手了。
他很清楚這一次他欠了楊禹的人情,更清楚楊家要的是什麼,所以他沒有什麼心裡負擔,倒是很積極的早早就來報道。
臺南警察局這邊的招人很隨意,無非就是自己主動報名或者內部警察推薦,只需要那位林局長面試透過就可以入職,過了實習期就能自動轉正。
那位林局長沒有早起的習慣,據說以前巡邏的時候也是什麼時候睡醒了什麼時候才會出門,所以給吳光琮辦理手續的反而是孫有財的妹妹孫小花。
據說孫小花還是臺南小學的學生,只在那位林局長的母親那裡拜師學了幾個簡體字,如今正好警察局缺少人手,那位林局長就直接把這麼個女娃娃拉過來給辦理了正式的警察身份,而且薪水比實習巡警還高一級。
朝中有人好辦事,這種情況吳光琮倒是能夠理解。可真看到一個不到十歲的女娃娃一本正經的給他寫入職資訊,他心裡還是有點古怪的想法。
一方面是覺得唐人不太靠譜,大明朝除了皇帝和勳貴可能在這個年紀承襲家族爵位,文人士子可沒有這個年紀就能入朝為官的。
另一方面他也越發覺得那位孫有財大隊長的能量當真不小,居然能讓自己妹妹拜入局長母親的門下,這份師生關係足以保證眼前這個小女孩一輩子衣食無憂了,要多大的機緣才能達到這種地步。
眼看著面前小女孩歪歪扭扭的寫著他的資訊,寫一半的時候遇到不會寫的字還堅持自己查字典,吳光琮難得沒有對那本字典感興趣,反倒是略帶討好的幫著把字寫了出來。
林局長沒來上班自然就免去了面試的流程,按照孫有財的說法,吳光琮的工作是巡警大隊的書辦,暫時民警那邊的班子還沒搭建起來,所以也要兼職給民警隊幹活,說起來就是在這個警察局裡做些書寫工作,早晚都能見到那位局長,只要不惹對方不悅,工作的事林局長不會過問。
辦理好入職後,孫有財直接帶著吳光琮去了所謂的後勤倉庫,從裡面領取了三套黑色警服、鞋子和帽子手套一類的裝備,最後才帶著他去了一間沒人的辦公室。
警察局大樓只有兩層,也是才建好不久,所以整個大樓裡顯得有些空曠,除了巡警和緝私警兩個大隊已經滿編,其他需要在局裡辦公的編制都還缺人,所以孫有財索性就在巡警大隊的辦公室旁邊給他找了個房間。
指了指空曠的屋子,孫有財笑道:“吳先生以後就在這邊工作吧!主要就是一些文書類的工作,我們巡警開罰單或者需要給局長上報的文書都要交給吳先生處理,都有固定的格式,熟悉兩天就能明白。”
說話間孫有財自顧自的從桌子上拿其茶具說道:“後勤那邊給提供熱水,都在後院,食堂也在那邊。食堂提供早中晚三餐,不花錢,只要不浪費就隨便吃。另外就是這份工作需要值班,目前咱們巡警隊這邊只有你一個書辦,所以你需要跟內勤的人一起排班,等下我去給你問問,應該是上三天班就需要值一次夜班,放心,夜班可以在後院睡覺,有事情需要辦的時候執勤警員會去叫醒你,沒有事就一夜睡到天亮,什麼也不耽誤。”
簡單給吳光琮講了一下工作內容,孫有財關上房門小聲說道:“放心吧!這內勤也沒招到多少人,來的早的也不過是早了幾天而已,所以你不用有壓力。另外就是警察局有保密條例需要學習,回頭你去內勤那邊問問,他們會給你提供,這個是需要考試的,透過了才能留下。”
吳光琮倒是沒有太擔心自己考不過,畢竟他也看出來這警察局裡招募的警察都不是讀書人,就算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