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之中。
法國作家福樓拜、龔古爾兄弟和莫泊桑等對於婚姻絲毫沒有興趣。
喬治·桑認為,婚姻本身並不足以保證人們能夠相愛,更不可能保證人永遠相愛,沒有愛情的婚姻還不如沒有婚姻好。
西姆農反對用婚姻來把人們捆綁起來,他尤其不能忍受沒有愛情的婚姻,西姆農說:“我厭惡我認為是不人道的婚姻。這種極端殘忍的事物是為了把人們牢牢地固定在一種軌道上而發明出來的倫理道德的一部分。”
伊莎朵拉·鄧肯則更是對婚姻採取激烈的否定態度,像英國女作家喬治·艾略特一樣,她根本就不贊成婚姻這種形式。在她看來,婚姻這種形式對於作家、藝術家尤為不適合,藝術家要結婚簡直是愚蠢之極。
人不能保證愛情永恆不變,婚姻這種形式在人的愛情消逝之時就成為一種令人痛苦的束縛,要擺脫這種束縛,他們將付出慘重代價。不管作家、藝術家在婚姻上有多少種不同的看法,他們都有一個共同點:愛情是維護人之間親密關係的基礎,形式本身並不重要。
喬治·桑說過:“沒有愛情的婚姻好比終身服苦役。”她認為,如果沒有愛情,沒有一種強烈的熾熱感情,肉體的結合是犯罪和褻瀆,哪怕是夫妻也沒有兩樣,女人像男人一樣有權利擺脫沒有愛情的婚姻。她強調指出,錯誤和罪行不在於變換情人以找到自己真正愛的人,而在於委身於自己所不愛的人,即使他是自己的丈夫。正是在這種觀點的作用下,當她與丈夫間的愛情消逝後,她毫無顧忌地追求男人,一個又一個。說到貞操,喬治·桑與其母親的觀點如出一轍:“那玩意兒一錢不值。”她甚至認為,通姦並不是什麼罪大惡極的行為,這種事沒有什麼了不起,只要雙方真誠相愛。這就是她不斷地追求男人,與于勒·桑多、梅里美、繆塞、帕洛熱、迪迪埃、米歇爾、肖邦等私通而毫無羞恥之感的原因。
一位同時代的人評價喬治·桑說:
我在喬治·桑身邊,看出她是位大作家,又是桀驁不馴的孩子,也是意志薄弱到不檢點的女人,她的思想和感情善變,生活不合邏輯,一直被偶然的事情所左右,很少受理智的約束。
喬治·桑一生都為其激情所左右,一生都在瘋狂地追求愛情,拼命地追求男人,而且她總是力圖把自己因真正相愛而導致的通姦行為合理化。
如果說喬治·桑的行為業已觸怒了芸芸眾生,破壞了社會道德感,那麼拜倫和西姆農的亂倫之戀恐怕更是令大眾感到震驚。
喬治·戈登·拜倫是19世紀最著名的浪漫主義作家之一,他的影響遍及全世界,他的著名詩篇不僅影響了幾代人,而且至今依然為人傳誦。拜倫才華橫溢,風流倜儻,一生征服過無數女人的心,也撕碎過無數女人的心,但引起人對他最大非議的不是他與女人之間的恩恩怨怨,不是他的風流和殘酷,而是他與自己同父異母的姊姊奧古斯塔的亂倫之戀。
在所有與女人之間的交往中,拜倫發現他最愛的女人不是別人,而是他的姊姊奧古斯塔。他深深地沉浸於這種愛情之中,不能自拔。奧古斯塔也熾烈地愛著他,他們深切的愛情結出一顆苦澀的果實:他們的女兒梅朵拉。浮勒萊爵士和傳記作家梅因及毛洛斯都證實,梅朵拉是他們之間亂倫之戀的產物。
拜倫是最具反叛精神的作家之一,他反叛社會,反抗統治者,敢於與全世界的人為敵,但他仍不可避免地在道德上受到傳統觀念的影響,而不敢公開他與奧古斯塔的關係,而只敢給奧古斯塔寫“我不敢說,我不能追蹤,我不能低聲喚出你的名字”這樣的詩。在談到他們的女兒時,他也不免擺脫不了一種罪惡感,他在內心深處並未能將亂倫之愛合理化,他仍然認為亂倫是一種罪惡。但女兒畢竟是女兒:“她不是一隻人猿,如果是,一定是我的錯,無論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