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一片漆黑,誰也不知道發生了什麼。
所以,簡一也不知道是誰摔壞了鐲子。
就算她能猜到是誰,但是沒有證據,也沒辦法。
就算警察來了,也查不到什麼。
當時那種情況誰都沒看到,而且這個鐲子很多人拿過,這裡的人幾乎都摸過,就算查指紋也是查不出來的。
陷害她的那人,肯定也知道這些,才敢這樣大膽陷害她的。
「真不是我摔的。」
簡一都快氣哭了。
可是無論她說什麼,也沒人相信她。
在場的許多人都以為是簡一在黑暗中不小心摔碎了玉鐲,不想賠錢才故意狡辯的。
二百萬的玉鐲,在場的人可都賠不起。
自然他們以為簡一也是因為賠不起才狡辯的。
簡一與導演爭論了許久,最後的結果導演還是堅持讓她賠錢,不然廣告商那邊沒辦法交代。
最後,甚至驚動了廣告商。
贊助節目的珠寶公司的老總孫總親自到了現場。
孫總年過半百,肥頭大耳,油膩的很。
他來到現場看到鐲子以後,堅持要簡一賠錢,立刻把兩百萬打到帳上。
簡一是有兩百萬的,她如今手裡有簡氏百分之十五的股份,還有一張宮遠洋給的卡。
但是這些的簡一留給宮遠洋的。
她怕宮氏敗了之後,宮遠洋受不了打擊,所以想用這些作為啟動資金,讓宮遠洋從頭再來。
雖然錢不是很多,但是開一家規模不大的公司完全沒有問題了。
簡一不想動最後那筆錢,所以便沒吭聲,堅持說玉鐲不是自己摔碎的。
只是她也知道這鍋她只能背了,根本沒辦法證明自己的清白。
導演與孫總不知商議了些什麼,過了一會孫總回來對簡一道:「我跟孫總商量過了,你若實在拿不出這筆錢也沒事,簽一個常駐的合同,作為咱們節目的常駐嘉賓就可以了。」
「而且孫總還是咱們這個節目最大的投資商,他的話我們都要聽的,你若是簽了這個合同,就不用拿這筆錢了。」
簡一看著導演手裡準備好的合同,臉色冷的很。
那種節目參加個一兩期已經受不了了。
若是作為常駐嘉賓,她還有命活著嗎?
所以簡一沉默許久,皺眉道:「我會想辦法還錢的。」
她不想去常駐,擔心自己出事,所以只能動用卡里的錢。
導演愣了。
他以為簡一肯定會簽合同的,結果卻要還錢,那……
「這樣吧,念在簡小姐也不是故意的,就拍兩期節目就可以了。」
正當導演不知道該如何的時候,孫總突然出現改口只拍兩期節目就可以、
「可是孫總……」
導演似乎有點不情願,覺得讓簡一上兩期實在太吃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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