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探周易】
目擊證人有三個,一個是麗友賓館的管理員張姓男子,他親眼看到在案發前秦水妹和黃光明同時進入801號房間,兩人在進門前還發生了爭吵。不過他的證言不算有力,因為不在第一案發現場,並無法證明是秦水妹殺死黃光明。
第二名證人是另一名馬伕手下的‘佳麗’。黃光明和秦水妹進入房間前,她曾經在801房間接待一位外國友人。不過黃秦二人進入房間前,外國友人早就提上褲子走人了,該‘佳麗’因為毒癮發作,躲在衛生間吸~毒。等她過足癮走出衛生間時,模模糊糊看到兩人爭吵並有身體接觸,並且隱隱約約看到黃光明從窗戶跌落,當時秦水妹就站在窗戶前。之所以說‘模糊’‘隱約’,是因為她當時吸食了大量的毒品,神智不是太清楚。
第三名證人是一名註冊會計師,這是三名證人中信譽度最高的一個,也將是控方最有力的證人。他就住在麗友賓館801房間窗戶的對面,當時他因為失眠準備開啟窗戶透透氣,因此很清楚的看到黃光明墜樓的經過;只是因為他家是七樓,低了一層,所以只看到黃光明墜樓前801的窗戶內有兩個人在搏鬥,然後就看到死者從窗戶掉落,跟著,又看到秦水妹站在窗戶內,一隻手從內向外做推出狀!
這三個證人的證言所形成的證據鏈條,確實可能讓陪審團認定秦水妹謀殺罪名成立。但是周易卻清楚的知道,秦水妹不是殺人兇手,當時801房間內應該還有一個人,這個人或者與那名吸毒女相識,或者與秦水妹有某種關係,又或者與死者黃光明有仇。他只是有一點想不通,那名吸毒女可能是因為神智不清而沒有看到這個人,或者將這人錯看成了秦水妹;秦水妹卻是清醒的。她為什麼要為這個人隱瞞?黃光明自己墜樓的說法是無法成立的,自己已經判斷出在這一點上秦水妹說了謊。
這背後又隱藏著什麼秘密呢?
這件事他肯定要找秦水妹問清楚,希望能找到這個真正的兇手。但是作為一名辯護律師,他也不會將全部希望都寄託在這件事情上,警方的法證居然沒有查出當時還有第四人在801號房間內,這就很值得玩味了,足夠讓周易浮想聯翩……
香江警方的效率很快,不過半個月的時間,秦水妹的案子就移送到了律政署,律政署果然是準備以謀殺罪起訴。根本沒有考慮誤殺的意思。
“周先生,這次有點麻煩,檢控是高階檢控官孫玉清,這傢伙是屬瘋狗的,被他咬上了就不會鬆口的……”
馬鳴第一時間打來了電話。瞭解到周易這位大狀倒有一半是玩票的意思,將來也不可能常做律師,馬鳴的稱呼比較隨意。
“哦,這次律政署居然沒找外判?”
香江的檢控官分兩種,一種是隸屬於律政署的檢控。一種是外判;這是香江律政司為了減少開支,節省公帑的舉措。‘外判’們就是和周易一樣的大律師,多數時間是以辯護律師的身份出現,在擔任外判期間。則為檢控官,不可以自行調查案件以及與被告人或者被告人的親屬接觸,如果需要調查,必須透過承辦該案的警方人員。
所以在香江的刑事訴訟中。檢控官是處於劣勢的,用他們的話來形容就是“辯護人可以主動出擊,調查案件。命運掌握在自己手上;而他們只能被動等待,警方給什麼證據就用什麼,命運掌握在別人手中”,在香江做檢控官不容易啊。
相比較而言,一些外判做慣了辯護人,在潛意識中比較能站在辯護人的角度考慮問題。比如謀殺案,如果檢控是外判,辯護律師只要在庭審中佔據一定的主動,就有很大機會和檢控商量認誤殺;而像孫玉清這樣的律政署檢控就不同了,他們長年在檢控的位置上,眼中都是壞人,原則上那是要把誤殺打成謀殺方顯本事。
所以當馬鳴知道是孫玉清做檢控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