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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沒有任何化妝。

這樣的女孩,看過去常常讓人感覺曖昧和模糊。她是神情是淡漠的,但你能感覺到她內心潮水的暗湧,也許在某個無法預料的時候,她會突然地激烈,讓你窒息。看過去總是有一點點落拓,一點點純真。笑起來的時候,會顯得脆弱。常常沉默不語。但你知道她是一顆詭異的植物,會開出迷離的花朵,散發辛辣的氣息。

我把對女性的審美觀,用一種極致的方式,建立在我文字裡的角色裡面。就如讀者所言,我所有的小說,其實只有兩個人。一個名叫安的女子。一個名叫林的男人。他們輾轉於不同的情節和結局,在時光和情慾的路途上顛倒流離,始終未曾逃脫宿命的手心。

而真正的主角永遠只是一個女孩。林是模糊不情的陪襯,就像一片濃重的陰影,在拍照片的時候,會顯出人物的孤獨感。他們的關係就是如此。他們之間的愛情因此而顯現出本質來。殘酷的。並且無法靠近。

因為我的自戀,我文字裡的女孩,永遠都是獨自在拍著一幅幅被襯墊著的照片。很寂寞。

我從來沒有嘗試過光腳穿球鞋。在夏天我穿細帶子的涼鞋,不穿絲襪。因為我喜歡小腿和腳趾裸露在陽光和涼風中的感覺。有時候,會嘗試塗珍珠色的指甲油,讓乾淨的指甲閃爍出一點點明亮的光澤。

這些小細節常常會令自己心情愉快。

但是我的小說裡的女孩是穿球鞋的。雖然一樣的喜歡光腳。在E…SPRINT的專賣店裡,曾經看到一張廣告畫。夏天深綠的樹蔭和斑斕的花叢下,幾個年輕的女孩擠在一張木椅子上曬太陽。她們穿的是印著小碎花的布裙,頭髮捲曲濃密,神情懶散,只是一律都穿著白色的球鞋。球鞋上沾著泥和草汁,是繫帶子的那種。露出光滑的小腿,小麥色的面板。健康清醇。

覺得照片拍得很好。ESPRINT的廣告和BENNETON一樣,常常有一種環保和崇尚自然的意識在裡面。就像南京西路上BENNETON巨幅的人物廣告畫,總是乾淨的笑容,明亮的容顏,卻讓人感覺生命的可畏和珍貴。

看著那張廣告畫的時候,我想到,我要的那種美麗就是如此。 從來沒有穿過套裝和高跟鞋。會覺得它們像一個框子,而靈魂的某個部分總是因為不適合這個框子而被束縛得難受。喜歡自己能擁有一些不用費心去照料它,穿起來如魚得水般的衣服。

一整個冬天,只需要幾條舊的仔褲,幾件黑色或菸灰的毛衣,加上大外套就能穿得很暖和自在。買過G…STAR的粗布褲子和男裝外套,因為這個北歐牌子的款式,看過去像個隨時處於漂泊路途中的人。那樣的人,會在陽光下眯縫起眼睛深深呼吸空氣中的花香。會在路邊咖啡店裡蹺起腿來打瞌睡。會把喜歡的人推倒在牆上粗暴地親吻她。會在風塵僕僕的路邊扛著沉重的行囊搭順風車。

在衣服上能夠找到我們想要的某種理想的氣息,是一件奇妙的事情。因此,為這些看過去好象是在路邊順手撿來的粗布衣服,付出不菲的置衣費。不覺得自己是個有名牌情結的人。從不去美美百貨或者錦江迪生。但是喜歡G…STAR。雖然它通常男裝的款式較多。

參加頒獎會的時候,穿著一條灰色的粗布褲子和黑毛衣走到舞臺的燈光裡面。燈光很刺眼,而我穿的洗舊了的衣服很暗淡。所以我覺得因此而很調和。那些近千元買來的布褲子或者翻絨皮鞋子,會狠狠地穿它們,把它們穿舊,穿髒。

我的論調是,貴的髒的看過去很舊的東西,都是有品味的象徵。

衣服,鞋子,首飾,或者人物,都是如此。

在大街上,如果迎面看到一個漂亮女子,會看著她,和她擦肩而過以後,再轉過頭去看。如果在前面看到一個背影,那我必定會趕上去滿足自己的好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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