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兩個在傳遞完情報以後就離開了中央公園。
譚震想了想,便跟上了那個穿著白色羽絨服的中年人。
他很想知道,這個人到底是誰?
對方顯然是個老牌特工,行事非常警惕。
他並沒有馬上回去,出了中央公園以後便逛起街來。
他似乎很放鬆,一點也不急於將情報帶回家中,而是非常悠閒的在大街上閒逛起來。
他一會兒停下來買杯飲料,一會兒又去便利店買上一盒香菸,就像街上那些閒逛的米國人一樣。
譚震很清楚,這一切都是假象,他這樣做的目的顯然是在甄別後面是否有“尾巴”?
就這樣經過半小時的轉悠以後,對方顯然認為已經安全了,他開始轉身向大街外面走去。
譚震就這樣跟在他的後面,離他保持著數十米的距離。
也幸虧他穿了隱形衣,要不然以對方的警惕性,他根本沒辦法靠近,更談不上跟蹤了。
中年人轉過一個拐角,最終來到了中央公園後面的一條大街上。
透過路邊的燈光,譚震看見旁邊的路牌上寫著“昆斯大街”。
昆斯大街?譚震的眼睛瞬間眯了起來。
他記得在fbi基地看到的資料中,那個負責審訊他的探員羅伯特就是住在昆斯大街16號的平安公寓,難道這個人就是他?
中年人很快便進了一棟臨街的公寓樓,看樣子是準備回自己的住處了。
也是湊巧,恰好有一個人從裡面出來,他似乎認識眼前的這個人,跟他打起了招呼。
“嗨,羅伯特先生,晚上好!”
“晚上好!史密斯先生!”
中年人也不得不揚起了手,還摘下了臉上的口罩。
在雪白的燈光下,譚震看到了一張熟悉的臉龐。
他猜的沒錯,這個人就是紐約聯邦調查局的探員羅伯特。
看來他的推斷是正確的,唐俊就是米國人安插在紐約總領館的內線,而羅伯特就是他的上線。
既然已經確定對方的身份,譚震也不再跟著,他轉身便離開了。
他決定要儘快的將收集到的證據轉交給國家安全部門,要不然,還不知道這個“鼴鼠”要傳遞多少情報給米國佬。
這些該死的米國佬,一方面打著友好的幌子,背地裡卻幹著骯髒的勾當,真他麼噁心!
不過要將這些資料交給誰譚震卻犯了難,回國交給國家安全部門肯定是不可能的,他才來幾個月,冒然的回國不但會受到學校的批評,還會引起某些人的注意。
羅伯特已經注意到他了,他現在冒然回國很容易打草驚蛇。
但是交給紐約總領館顯然他也不放心,畢竟有唐秘書的例子在前,他現在對紐約總領館的人都抱著戒心。
他想了想,決定將相關的資料送到華盛頓特區的華國大使館,最好親自送到大使手裡面。
他相信到了大使級別的這種人物,必然已經經過國家安全部門的各種考核,應該在政治上是比較可靠的。
而且按照職權劃分,紐約總領館也是受大使館領導的。
那麼,在特殊情況下,大使先生是有權對領事館的人事變動做出相應調整的。
從紐約到華盛頓特區有將近400公里的距離,即便開車也要4個小時左右,這樣一來一回就要8個小時。
考慮到fbi已經對他產生了懷疑,估計會派人對他進行跟蹤監視,這樣的話,也只能是夜間出來行動了。
想到連續8個小時的奔波,譚震的頭都大了。
不過沒辦法,現在他也是騎虎難下,想不介入都不行了。
事不宜遲,說幹就幹。